港人回穗养老的易与难
在过去,由于政策的限制,在外地的香港老人必须每月回港进行身体评估,领取综援金。所以,在97年香港回归之前,回来广州养老对香港老人来说,并不是很现实。但是1997年之后,只要是香港永久居民或者在香港居住最少7年,年龄60岁或以上的长者,在申请日前,已连续领取综援金最少一年(在该年内如曾停止领取综援金合共不超过十天,亦视为符合这项规定)就可以申请回广东省或者福建省养老,并继续领取由香港政府发放的综合援助金。申请人必须申报预算离港到广东或福建省长期居住的日期。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可获每月发放一次的标准金额及每年发放一次的长期个案补助金。
内地看病难是港老人回广州养老的一大阻隔。谢婆婆患有慢性糖尿病,刚来养老院的时候,每月必须由女儿护送回香港进行身体评估再买药。随着政策的放宽,谢婆婆只要回港评估一次,就可以一直领取综援金并享受医疗保险。但从前,谢婆婆在香港每月花10多元就可以买够吃上一个多月的药,现在每次到广州医院去看病取药,都需要花好几百块。
针对这一缺口,目前民政部门还没有具体的方案。新近出台的的政策文件《文化福利机构管理条例》主要是规范整个社会福利行业,没有就港老人回内地养老推出特殊政策。对这个问题,光塔路养老院刘院长表示,港穗两地就医疗费、临终送返、重病救济处理等方面的处理方式不尽相同,引起的一些法律责任上的意见不合,仍需两地再进行磋商。
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丁东风处长表示,港老人到内地养老是市场化结果,民政局没有推出具体措施进行引导。就医保险问题,港老人只能在港拿医保,内地暂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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