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翻世界游泳锦标赛的秩序册,可以说是星光闪闪:奥运会上独得6金的菲尔普斯、称霸长距离自由泳10年未尝一败的哈克特、创下跳水史上最高分纪录的德斯帕蒂……但是,在我心头萦绕不去的,却是那些想看到而最终没能写入秩序册的名字。
生命的重负
罗雪娟退役了。虽然她还是来了墨尔本,但中国游泳的蛙后时代已经以一种令人感伤的方式结束了。
其实,这一天来得并不突然。在过去的两年里,人们关心她的心脏早已超过了关心她的游泳成绩。如今回想起来,我们该敬佩她当年拖着病体为国效劳,还是该惋惜她终于未能再坚持一年?在我看来,我们更该庆幸,她在还没有被病魔彻底击倒之前终于得以安全地上岸。虽然这给所有爱她的泳迷留下些许惆怅,但更重要的是,她为自己保留了继续生活的机会。
脆弱的身体并不总能承载沉重的训练负荷,即使貌似强壮如那些著名的运动健将。最终因身体状态而选择退出的,还有著名的荷兰女飞鱼德布鲁因。这位世界上游得最快的女人,曾在悉尼奥运会上一举拿下50米、100米自由泳和100米蝶泳3枚金牌,并至今保持着其中两个项目的世界纪录。但是,就在本次世界锦标赛开赛前几天,她终于无奈地宣布结束自己的职业生涯!拔医衲暌丫33岁了,必须承认我的身体状况已经难比当年了”,她悻悻地说道。
有人说,女人一生都在和岁月抗争。那些女运动员的抗争,是不是尤其艰难呢?
盛名的拖累
如果说罗雪娟和德布鲁因的离开是迫于无奈,大脚索普的翩然而去就令所有人大跌眼镜了。毕竟,他才24岁啊。
美国的奥运会冠军、游泳名将佩尔索尔在谈到索普宣布退役一事时认为,媒体过于关注会缩短运动员的职业生涯。而澳大利亚队主教练汤普森也承认,“媒体影响了他的运动生涯,他的名气甚至超越了游泳运动本身,他因为生意和引领时尚而被聚光灯笼罩!
媒体的关注固然会增加运动员的心理负;蛘叻稚⑺堑淖⒁饬,可是我们真的应该就此责怪媒体的过分热情吗?姑且不说媒体本身的生存需要,那些随报道而来的大笔赞助,不也是运动员或他们所从事的运动赖以维生的基础吗?
我们常说,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我们在寂寂无名的时候感叹生不逢时,却又在出尽风头后感慨盛名累人,个中的分寸究竟该如何把握呢?在喜爱体育的人看来,一位名将早早退役或转行,固然是“不思进取”的表现,可就这些运动员本身而言,或许正是一种身心疲惫后的解脱,是一片人生新天地的开启。得失冷暖,外人只怕也很难妄加评论吧。
体制的困惑
田亮不仅没能参加这次世锦赛,而且参加北京奥运会的希望也极为渺茫。对人才济济的中国跳水队而言,少一个逐渐老去的田亮,谈不上重大的损失,或许也无关奥运夺金的重任。但是对运动员商业收入分配机制的再思考,从长远的角度来看,可能会对中国体育的未来造成深远的影响。
从法律的角度而言,名人拍广告是对个人肖像权的一种有偿的部分转让。肖像权作为人格权的一种,其权利主体只能是特定的自然人,而且不能全部转让或随意抛弃。那么,规定“国家级运动员的肖像权属国家所有”,甚至具体细化到运动员广告收益的50%归教练员、单项体育协会和输送单位,其根据究竟在哪里呢?即使我们把这些规定视为国家队和运动员签订的“格式合同”中的条款并承认它们已为运动员们普遍接受,我们仍然必须思考,当运动员纳税后,最后到手的可能只剩下收入的四分之一,这会不会挫伤他们的训练比赛积极性,并反过来威胁中国体育成绩的提高呢?
一种很流行的观点是,中国的著名运动员都是国家培养出来的,国家在他们身上花了很多钱,所以从他们的商业收入中抽头也是理所应当的?墒,国家对体育的投入是一种商业投资行为吗?国家所要的回报究竟是金牌还是金钱呢?体育主管部门或者单项体育协会,可以当然地作为国家的代表而参与运动员个人利益的分成吗?合适的分成比例究竟是多少呢?
对上述这些问题的思考,会触及中国体育身上一些令人尴尬的“敏感部位”。但是,中国体育的长期健康发展要求我们的相关部门拿出足够的勇气来正视这些问题。因为随着市场经济的观念更多地深入人心,随着价值多元化成为大势所趋,我们还会看到更多像姚明、刘翔、田亮这样的“天价体育明星”出现,而围绕他们的利益分配争议也会越来越多地浮出水面。
当我准备结束这篇文章的时候,我的心情是有些沉重的。不管他们是为健康所限也好,为盛名所累也好,为体制所困也好,当我们恋恋不舍地注视着这些背影逐渐淡去的时候,我们是不是该反思一下:以前我们的目光是不是过于执着于他们的运动生涯,而忽略了从他们自身的角度观察这个世界,我们做到了“以人为本”吗?
骆宾王的诗里写道:“昔时人已没,今日水犹寒!钡,我想说的是,微凉的池水不会轻易涤去这些光辉的名字,我们会记得他们,至少让我们记得长久一些。 (本报墨尔本3月18日专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