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26日电 据台湾媒体报道,吕秀莲26日为特别费案出庭,她认为自己被检方起诉是很冤枉的事。而对于检辩的争议,法院将逐一审酌,并定下次庭期为4月30日。
法庭中,检辩双方针对机密文件的证据能力、传唤证人的顺序进行攻防。辩方指出,审计部门来函显示,特别费核销程序的变更未经审计部门核准,因此违法。有关机密文件部份,虽经马英九注销,但陈水扁已提行政讼诉,由大法官解释中,因此文件无法阅卷,也影响当事人的防御权。至于证人传唤部份,辩方声请由层级低的第一线工作人员开始,才能获知实际核销作业程序。
对于辩方的看法,检方反驳指出,机密文件既已解密,就无需请大法官解释,可直接做为证据。至于证人传唤,则应依犯罪时间顺序诘问,才能厘清全案。
吕秀莲对于自已被起诉觉得很“冤枉”,她认为审计部门来文已清楚说明,每月15万元特别费请领只要签领即可,但检方却用发票作文章来起诉她。吕秀莲还提到机密文件部份,“假如每位后任当选后,就把前任做成的决议全部把它推翻掉,将永无宁日,这是很严肃的问题!
对于检辩的争议,法院将逐一审酌,并定下次庭期为4月30日上午9时30分。
检方起诉书指出,吕秀莲从2000年12月至2006年5月间由“副总统办公室”成员、随扈等搜集他人发票共1005张,诈取金额新台币563万余元,因此将吕秀莲及其幕僚和随扈,依贪污和伪造文书等罪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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