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援案:被告吴思材的律师因违规遭函送惩戒
2008年06月16日 14:3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网6月16日电 台北检方侦办金援弊案,被告吴思材的律师徐景星五月间公布一封“保密信”,指称金援的部分款项已由前台当局外事部门负责人黄志芳办公室参事张琼森交给黄志芳。检方日前安排吴思材与徐景星对质后,发现两人说法不相符,检方今天将徐景星函送台湾律师公会惩戒。
据“中央社”报道,台北地方检察署指出,徐景星的行为疑似违反岛内“律师法”相关规定,因此将他函送律师公会惩戒。
台当局外事部门于2006年8月与中间人金纪玖、吴思材达成口头协议,委托两人与南太平洋某国谈判“建交”,并同意在两人于新加坡华侨银行设立的联名户头,由台外事部门存入3000万美元,作为金援经费。这笔款项遭到侵吞,台当局外事部门已经在新加坡委托律师追讨,台北检方也分案侦办。
【编辑:官志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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