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25日电 台湾联合晚报24日刊文说,5月20日马英九就任、陈水扁卸任后两人官司的境遇大不同,马英九多了不受刑事诉究的;ど,陈水扁刚好相反,按照司法流程推断,涉及“国务机要费”案的他,大概只得走上法庭公开受审,届时的难堪恐怕比选举大败更惨,如果被判刑问题就更大了。
文章说,法界人士推断,侦办机要费案的检方当初起诉吴淑珍等人,就认定陈水扁是正犯,基于检方看“法”的一致性,如无意外,扁卸任后必然被起诉。
一旦起诉,陈水扁就得面对法庭公开审判,一位当过“元首”的人站在法庭上受审,不是“极为难堪”足以形容,简直就是“面子扫地”;而扁身强力壮又不像吴淑珍那种情况,难有逃避出庭的正当理由,何况法院还可以强制拘提出庭。如果扁硬拗这是司法或政治迫害进行抗争,以目前的政治气候还会有人相挺吗?
文章指出,对阿扁更不利的是,从检方起诉吴淑珍等人的证据看来,阿扁的犯行似乎很明确,相对压缩获判无罪的空间。而“地院”判了,又有“高院”及“最高法院”,三审下来,官司将延烧一段时日,这将是阿扁卸任后的最大梦魇。
如果阿扁被判无罪,“面子难看”事小,如被判有罪,“前总统入监服刑”简直不可思议,难不成要一群特勤人员也跟着入监随护吗?有人就建议届时可用特赦解决,但特赦是针对已受确定判决刑事罪犯免除其刑之执行,就算那时的地区领导人愿予以特赦,也要等三审定谳;也就是说,阿扁仍需出庭受审,并在被判有罪后(如一审判决后,即放弃上诉,全案可及早定谳),才有是否特赦的问题。
文章说,当然,机要费案牵扯到相关证据是否为“机密”,又衍生相关审判是否“违宪”的争议,陈水扁是律师出身,很懂得司法“巧门”,这场审判能否顺利进行,变数还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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