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新华澳报》昨日评论文章说,当陈水扁将会委任张俊雄回任“行政院长”的消息传出后,亲民党“立法院”党团中的“主战派”就声言要“倒阁”。但此议不但受到国民党的“冷处理”,而且连亲民党团内的“主和派”也表示反对。不过,由于无论是“主战派”还是“主和派”都面临亲民党即将“泡沫化”的威胁,;刑厍,此时“倒阁”不失为巩固“深蓝”基本盘的利器,故最终“主和派”为“主战派”所说服,5月15日上午党团大会两派达成了推动“倒阁”的共识,并决定在最短时间内与国民党沟通,发起“倒阁”。此一事态发展,可能会成为考验“国亲合作”的一个重大变量。
评论说,亲民党要专门针对张俊雄发起“倒阁”的理由,似乎是很充分。这是因为,2000年10月张俊雄甫接任“行政院长”不久,就一手泡制了“核四案”,从而引发“朝野”恶斗,遗害至今。因此,当时蓝军“立委”仗恃人多势众,推动“立法院”通过将张俊雄列为“不受欢迎人物”决议案,让其无法进入“立法院”作“施政报告”。另外,在张俊雄的“行政院长”任内,台湾经济低迷,失业严重,自杀率高,曾经傲视亚洲的“小龙”变成了“小虫”。让这样无能的人物重掌“行政院”,势必又将会把刚有复苏起色的台湾经济拖回“股市惨绿”的老路。
其实,要说“倒阁”,台湾“立法院”议事历史上第一个提出“倒阁案”的,就是时任民进党籍“立委”的张俊雄!罢陈痔妗鼻,张俊雄针对当时的“行政院长”萧万长对取消证券交易税立场反复,而提案“倒阁”,从而串连了民进党籍“立委”发动了唯一一次的对“行政院长”进行“不信任案”投票,但却因跨不过二分之一同意的“门坎”,而被挡了下来。如今,“立委”张俊雄变成了“行政院长”张俊雄,当年发起“倒阁”的人却先后五次遭“立委”酝酿“倒阁”,真可谓是始作俑者,自吃苦头。
然而,撇开九年前由张俊雄发起的那次提到“院会”表决的“倒阁案”不提,就是在民进党当政后,蓝军就多次酝酿过要发动“倒阁”,最近的一次是在去年“红衫潮”兴起之时。但是,却没有一次可以成案。究其原因,除了是“倒阁”的高“门坎”不容易跨过之外,还牵涉到倘若“总统”下令“解散国会”,必须重新选举“立委”,各位“立委”必须考虑自己的成本得失的问题。
实际上,台湾“宪法”增修条文第三条第三项规定,“立法院得经全体立法委员三分之一以上联署,对行政院院长提出不信任案。不信任案提出七十二小时后,应于四十八小时内以记名投票表决之。如经立法委员二分之一以上赞成,行政院长应于十日内提出辞职,并得同时呈请总统解散立法院;不信任案如未获通过,一年内不得对同一行政院长再提不信任案”。目前,“立法院”共有二百一十八席“立委”(按:足额为二百二十五席)。按照上述规定,“倒阁案”只要有七十三席以上“立委”联署就能成案;表决时,必须要有一百零九席以上“立委”支持,才能通过。而蓝、绿两边阵营的实力形势是:“泛绿”阵营占有九十九席,“泛蓝”阵营占有一百零九席,无党藉“立委”占十席。因此,“倒阁案”如要获七十三席以上联署,并不困难。而“泛蓝”阵营席次亦刚好过半,只要没有人阵前倒戈,或是没有人请假避席,甚至是如能设法争取到几席无党籍“立委”支持,“倒阁案”的成功机率就将会是较大。但是,由于国民党团兴趣缺缺,将不会参加“倒阁”联署,故单靠亲民党的二十一席“立委”联署,将难以成案。
评论进一步分析,为何国民党不主张“倒阁”?看来,主要是出于如下的几个考虑:
一、吸取以往斗争教训,避免产生反效果。其中最大的教训,是“红衫潮”。本来,陈水扁家族卷入贪渎案,连民进党内也已感到大势已去。当时只要是继续由媒体和学者继续对陈水扁家族进行“舆论审判”,民进党确是毫无招架能力。但“红衫潮”兴起,及蓝军要发动“罢免案”及“倒阁案”,却让泛绿民众感受到了;,反而唤发了他们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使到民进党在去年底的北高市长及市议员选举,都获得不错的成绩。这与“红衫潮”未起之前的县市长选举,民进党一败涂地,形成了鲜明对比。而民进党“立委”为了报复,也抓住马英九的“特别费”小辫子,向北检署告发。事实证明,正如“红衫潮”初起时,不少较为冷静的人士所担心的那样,“倒扁运动”可能会形成反效果。如果现在在陈水扁已“死过番生”、重占权力制高点之下,只是抓住张俊雄七年前的错误、尚未有新的犯行就冲动地发起“倒阁”,其反作用就将会更为明显。
二、倘如“倒阁”成功,陈水扁并不会善罢罢休,仅只是委任一个新的“行政院长”而已,而必然会与张俊雄一道,运用“宪法增修条文”所赋予的权力,由张俊雄呈请陈水扁解散“立法院”,并按有关规定,命令进行重选。这是因为,陈水扁如果只是更换“行政院长”,就等于是“未战先认输”,自挫气势,必然会影响民进党的“立委”、2008选情。但如解散“立法院”后进行重选,并将之与“总统”选举一同办理,或许可以“母鸡带小鸡”的效应,争取有更多的党籍候选人当选,以打破目前泛绿“立委”不过半,仍呈“朝小野大”态势的不利情况。因此估计,在“倒阁”后,陈水扁必然会下令解散“立法院”。
三、本届“立委”的三年六个会期任期,第五个会期即将结束,只剩下第六个会期。但直到如今,2007年“中央政府总预算案”仍未通过,规范下届“立委”及下任“总统”选举的“中选会组织法”法案仍在僵持之中,尚未通过。如倘在此时由于“倒阁”成功而导致陈水扁下令解散“立法院”,就必会造成2007年度台湾地区竟没有“中央政府财政预算案”可执行,“立委”和“总统”选举也无“中选会”主持选务的荒唐怪事。民进党就必然会将此“乱象”归咎于蓝军,对蓝军的形象和选情都极为不利。
四、现任“立委”在竞选的过程中,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均希望能完成完整的任期,以享尽“立委”的特权,并设法补回竞选时的开支“损失”。同时,由于年底“立法”选举实行新制并名额减半,现任“立委”将有一半遭到淘汰。这些自忖将会选不上的“立委”,更是珍惜自己未来不到一年的剩余任期。因此,不要说是泛绿“立委”将会反对“倒阁”,即使是国民党籍“立委”,也不会为了“争一口气”,而失去自己的“立委”特权。
然而,国民党“立委”不参与“倒阁案”的联署,将很可能会遭到亲民党“立委”的抨击。这是否会破坏好不容易才建立起来的“国亲合作选立委”共识,甚至是否会引发亲民党团意气用事,故意让“排马条款”过半?值得观察、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