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菊进投开票所 高雄市选委会称“应无犯意”
2008年01月12日 20:1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资料图:2007年11月16日,高雄市长选举官司在当地二审定谳。代表中国国民党的候选人黄俊英在选举无效和当选无效两项诉讼中均遭判败诉。图为陈菊在获知赢得官司后,于高雄市政府前对支持者允诺未来3年会以推动市民利益的建设为优先。 中新社发 黄少华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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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月12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高雄市长陈菊今天陪同谢长廷投票,被媒体报道未佩戴工作证,违反规定;高雄市选举委员会表示,陈菊应无犯意,且“选罢法”也无相关处罚规定。
陈菊是陪同谢长廷到高雄市民生路大同“国小”旁的投开票所投票,被媒体报道未佩戴工作证却进入投开票所。
高雄市选举委员会表示,选委会了解后,是由于现场陪同人员及媒体记者众多,陈菊因人群簇拥中不慎误入,陈菊应无犯意,且“选罢法”也无相关处罚规定。
【编辑: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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