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针对乌鲁木齐机动车增速较快和机动车交通事故频发的特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去年成立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自成立以来共审理案件170余起,方便了交通事故人依法行使诉权,促使纠纷快速解决,最大限度地减少和消除不和谐因素。
【正文】17日记者在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交警大队调解区看到,一起因交通事故引起的纠纷案件正在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审理当中。该交警大队除了设有巡回法庭,还在同一办公区域内设立了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对轻微物损交通事故实行快处快赔的处理模式,简便灵活的交通事故处理方式得到前来办事人的认可和赞许。
【正文】针对乌鲁木齐机动车增速较快和机动车交通事故频发的特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去年成立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自成立以来共审理案件170余起,方便了交通事故人依法行使诉权,促使纠纷快速解决,最大限度地减少和消除不和谐因素。
【正文】17日记者在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交警大队调解区看到,一起因交通事故引起的纠纷案件正在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审理当中。该交警大队除了设有巡回法庭,还在同一办公区域内设立了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对轻微物损交通事故实行快处快赔的处理模式,简便灵活的交通事故处理方式得到前来办事人的认可和赞许。
【同期声】薛永江(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道路交通赔偿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
我们这调解成功的周期概率特别快,当事人也不会耽误很多时间,我们调解不成的就转回巡回法庭区进行由法庭进行调解。
【正文】在便民的同时,交通事故巡回法庭简便的工作方式,使问题解决在事故发生的最前端,减少了在一般事故处理环节中可能出现的再生问题,便于交警处理,减轻了交警的工作量。
【同期声】顾成新(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天山区大队大队长)
把这个善后这一块儿工作交给人民调解,这样的话,就是我们民警也腾出警力,可以把责任认定这一块儿的工作做得更准确,把案件定性定的更准确,这样的话既便于了当事人处理交通事故上的一些繁琐,也利于我们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正文】记者18日从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截至2011年12月底,乌鲁木齐机动车保有量达44万余辆,平均8人一辆车,其中私家车占6成多,年新增车辆达10.1万辆。
(戎睿 冀江彤 杨姣 新疆乌鲁木齐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