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名模林志玲因涉嫌逃税日前被法庭判决追税及?畲笤记蛐绿ū,现在事件发展出现转折,台湾财政部门修正相关条款,把模特划归表演人一类,今年报税就可以适用新条款,这也被台湾社会称为“林志玲条款”。
台湾名模林志玲年收入约7千万台币,折合人民币约1490万元,台北市税务单位认为,林志玲2003年至2005年综合所得税申报不实,要求她补税及缴纳0.2倍?罟苍记蛱ū。林志玲因此提出诉讼,要求免罚免补税。去年十月,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决林志玲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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