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昆明三月三日電 (徐向良)“云南蒙自警察開槍殺人案目前已經(jīng)進入審查起訴程序,檢查機關以故意殺人罪對吉忠春進行起訴,受害家屬索賠九十八萬余元。”云南凌云律師事務所何學華律師今天在此間稱。
何學華律師介紹,二月十三日晚,云南省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縣發(fā)生一起縣公安局民警吉忠春與他人因倒車發(fā)生糾紛開槍致人死亡的案件。目前該案已經(jīng)進入審查起訴程序,檢查機關將以故意殺人罪對犯罪嫌疑人進行起訴。目前,死者家屬已經(jīng)委托云南凌云律師事務代理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索賠精神損失費、被撫養(yǎng)人生活費等,共計九十八萬零一百二十五元。“預計此案最遲將在一個月內(nèi)開庭審理!
二月十三日晚,云南省蒙自縣公安局一一0民警吉忠春酒后到官恒小區(qū)尋朋友未果,倒車時與另一名車主潘俊發(fā)生沖突后,吉忠春掏槍向潘俊連開三槍,致潘俊搶救無效死亡。當月十七日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逮捕。此案目前已移交云南紅河州檢察院。(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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