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一男子入室抢劫440元 获刑12年并?2万
2008年07月10日 12:41 来源:山西晚报 发表评论
冒充房东骗房客开门后,持刀抢走320元和一部价值120元的手机。昨日,被告人张雪亮被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两万元。
1月4日晚,张雪亮用头套蒙面,来到小店区大马村张某住处,谎称房东将门骗开,随后用刀威胁张某交出财物,在抢得现金320元和一部手机后逃离。经鉴定,被抢手机价值120元。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雪亮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胁迫方法入户强行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记者 辛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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