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霆代理律师:重审判决体现了舆论监督力量
2008年03月31日 17:08 来源:中国网 发表评论
3月31日15时,备受关注的许霆因恶意取款17.5万元获判无期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开庭,法官当庭宣判:许霆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罪名依然是盗窃金融机构罪,但是犯罪情节比较轻微,所以量刑比上次判决减轻。就此判决结果,本网(中国网)记者连线许霆的代理律师杨振平。
杨振平律师告诉记者,对这一判决,律师表示尊重,这一判决还需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才能生效。
据介绍,许霆当庭表示不上诉。但杨振平律师表示,明天或者后天将与许霆案另一位代理律师吴义春律师一道会见许霆,向他申明上诉的权利,与其交流家属的意见,并由许霆最终决定是否上诉。自从去年12月许霆因恶意取款被判处无期徒刑以来,国内媒体给予了高度关注和广泛讨论,就此,杨振平律师表示,媒体的舆论监督起到了很大作用。重审判决本身说明了问题,这个也是媒体的力量,舆论监督的力量。(黄欢/文)
【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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