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中志为了帮同学出气,专门从河北沧州来到北京将对方扎成重伤,然后逃回老家。5个月后,李中志在接受一起手机失窃案的调查中,突然收到的一条短信暴露了在北京的伤人事件。近日,在该案的庭审中,李中志表示认罪。
李中志是河北沧州人,初中毕业后一直在当地上班,他的同学刘某则来京务工。2007年5月,刘某偷了同事王明峰(化名)的5000元钱。王明峰发现后,要求刘某还钱。刘某不愿还,于是打电话给李中志询问对策。随后两人商定,如果王明峰不同意推迟还钱,李中志就来北京“教训他”。
几天后,刘某约王明峰在昌平区半截塔村附近见面。王明峰当天拒绝了刘某推迟还钱的要求,双方发生口角。此时,躲在一边的李中志手持水果刀冲过去,从背后将王明峰扎倒在地,对其胸口、腿部等连扎13刀。
李中志扎倒王明峰后迅速搭车逃回老家,继续上班,而身受重伤的王明峰则昏迷不醒。5个月后,李中志单位宿舍的同事丢了两部手机,李中志作为怀疑对象接受公安机关的调查时,手机突然响起,民警顺手打开一看,短信内容为:“被扎的人伤得很严重,有没有人找你,下一步怎么办?”发现异常的民警立即将李中志带走,经询问得知了他5个月前在北京将人扎成重伤的事情。
沧州警方迅速联系北京警方,随后李中志被昌平区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
据了解,王明峰被送到医院后生命垂危,一直没有醒过来。直到检察院提起公诉后,他的身体才渐渐好转。庭审中,王明峰附带向李中志提起了民事诉讼,要求他赔偿医疗费等近18万元。 (记者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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