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杭州萧山区法院对去年受理的一起机长辞职案公开审理后,当庭作出一审判决。向公司提出辞职的机长马锡锋,被判赔偿航空公司各项损失总计210万元。这也是省内同一家航空公司系列机长辞职跳槽案中,首起通过法院判决方式解决纠纷的案件。
据萧山区法院透露,从2006年起,该院先后受理同一家航空公司12起机长辞职跳槽案,其中5起庭外和解。而今年春节前后受理的另外6起,目前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频频上演的机长辞职跳槽案,再次触动航空业的敏感神经。
-案例
被判赔偿210万辞职机长当场瘫倒
“原告马锡锋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被告中国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赔偿金210万元!碧缴笈谐ば琳庖慌芯鼋峁,庭审时还显得镇定的马锡锋,突然整个人瘫倒在地,旁人赶紧上前搀扶。
“我只是辞职,并没有跳槽!甭砦嬖谏裰腔指春蠖约钦咚,判决前,他对是否需要赔偿有一定的心理准备,但没想到赔偿的数额要这么高。关于辞职后是否会跳槽到其他航空公司,马锡锋的回答是:“打算回家种地去!
马锡锋今年32岁,早在1997年6月,从民航飞行学院毕业后进入航空公司。
“对薪资和飞行环境不满意”。马锡锋毫不避讳自己的辞职原因,他说自己做机长时,一年的收入是40万元左右。
去年6月4日,马锡锋向航空公司提出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被公司驳回。9月18日,省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定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同时马锡锋要补偿航空公司210万元,对于其他索赔请求,仲裁给予驳回。
马锡锋与航空公司对仲裁结果均不服,于是均向萧山区法院提起上诉。去年10月31日,这起案件曾开过一次庭,昨日再次开庭。
与前年的几起飞行员跳槽引发的官司不同,机长马锡锋在起诉中并没有对航空公司提出索赔要求。他要求法院确认他与航空公司之间的事实劳动关系已于去年6月9日终止,同时判令航空公司移交他的劳动人事档案、身体(体检)档案、飞行技术档案、社会保险手册、住房公积金等相关手续。
一同到法庭旁听的马锡锋的妻子在判决后说,他们对结果不满意,肯定会上诉。
航空公司担心机长被“挖光”
“培养一个机长很不容易,花费很大。如果允许以一两百万的价格卖一个机长的话,那不是所有机长都会被其他航空公司挖光?”航空公司的代理律师对法院判决可能产生的影响表示担忧。
萧山区法院昨日的判决除赔偿之外,法院同意马锡锋与航空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航空公司也必须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为马锡锋办理劳动人事档案、社会保险手册的移交手续。
而在此前的劳动仲裁和法院庭审过程中,航空公司对马锡锋提出了高达396万多元的索赔,并要求法院判令跳槽飞行员两年内不得在同类企业从事航空运输工作。
396万元的索赔数额是这样计算出来的:培训和招录费1569166元、培训期间的工资(含补助)194956元、偿还机长飞行激励金37500元、房屋补贴借支款66000元,合计1867622元;另外,根据《关于规范飞行人员流动管理保证民航飞行队伍稳定的意见》,马锡烽还应支付赔偿款210万元。
“辞职不跳槽,其实只是一种托词!币晃徊辉竿嘎缎彰囊的谌耸恐赋觯馄涫凳腔の约禾壅医杩,没有与新东家谈妥之前,机长肯定不会轻易提出辞职。相对于东家的巨额索赔,仲裁讼诉成本显得非常之低,如上法院案件受理费只需10元。让法院判决或许是新东家的一个诉讼策略,因为跳槽机长赔偿费用,新东家乐意买单。
和马锡锋同处一家航空公司、2005年首批三位跳槽机长马建忠、黎威风、贺庆田与老东家的纠纷,2006年11月以和解方式解决。新东家替三位机长向老东家支付574万元培训补偿费,三位机长与老东家解除劳动合同,并顺利跳槽。
-新闻分析
机长频繁跳槽
不可避免?
巨额索赔是一种惩罚性门槛
在马锡锋提出辞职后,同一家航空公司的6名机长,也相继提出辞职申请。后6位机长同样不服劳动仲裁,已于今年2月3日向萧山法院提起诉讼,而航空公司也于2月18日对他们提起反诉。
虽然,包括马锡锋在内的这七名机长,并没有向公司索赔,但公司反诉索赔数增大,最少的是396万元,最多的是618万元,可这似乎无法阻止机长跳槽的决心。
早在2006年,同一家航空公司的马建忠、钟建峰两位跳槽机长,通过网上发帖形式,寻求维权帮助,引起业界震动。
两位机长认为,航空公司提出巨额索赔,其实质是一种“惩罚性门槛”,目的也只有一个:限制人才流动。因为飞行员(机长)如果选择为某一家航空公司终身服务,公司并不要求分期偿还培训费。但是,一旦提出辞职,这些费用立即需要付清,这对个人而言,是一个“不可能的任务”。
民营航空高收入吸引机长跳槽
分析人士认为,飞行员目前在中国是稀缺资源,且未来缺口巨大。中国民航现有飞行员总数1.1万名,驾驶着800多架飞机,按民航的发展速度,到2010年,全行业运输机将达到1250架左右,在未来的6至7年之内,民航大约还需要培养飞行员6500人,每年需要培养1000人左右。而机长的培养周期较长,培养一个成熟的机长,大约需要8至10年。
早在2004年,国家民航总局将地区性飞行执照换发为全国通用飞行执照,此举被认为是客观上为飞行员的流动扫清了障碍。高收入是民营航空公司吸引机长跳槽的主要原因之一,加上民营航空公司的管理相对更灵活,更人性化,让飞行员更有施展空间。
跳槽事件凸显航空人才紧缺
被称为“航空业第一律师”的张起淮表示,接二连三发生的飞行员跳槽事件,反映出中国迅猛发展的航空业急需人才,但是飞行员的培养途径出现多个问题,运力增加,航校培养能力没有增长,民办航校刚起步,经费师资力量弱。民营航空公司异军突起,竞争激烈,直接冲击了四平八稳的国营航空公司。
此外,航空业中的劳动力市场混乱无序,劳动报酬差异太大,引发了飞行队伍的纷纷流动,而民航系统目前尚没有建立起完善的、适应行业劳动特点的用人用工制度和规定。
有关专家提出,飞行员的流动和保持民航飞行队伍的稳定,看起来相悖,其实是航空业发展的一种必然趋势,这种趋势也将呼唤和催生更为规范、合理的新法规出台。应参照球员转会制度,建立一个公开的平台、公平的定价,让飞行员作为一种特殊的劳动力资源流动起来。
●相关链接
近年机长辞职天价索赔案
2004年7月,某航空公司江苏分公司两机长提出辞职,法院最终判决两机长分别支付航空公司赔偿款100万元。
2004年10月,某航空公司一飞行员提出辞职,公司要求其支付845万元赔偿款。
2004年11月,某航空公司一飞行员提出辞职,后转签鹰联航,鹰联航支付100万元人民币赔偿款给该航空公司。
2006年5月,某航空公司一名飞行员提出辞职申请,公司随即提出1200万元的巨额索赔。
2006年11月,某航空公司22名飞行员“转会”至民营东星航空公司,每名飞行员“转会费”、安置费共计300万元。(作者: 萧法 陈洋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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