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滁州市南谯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原大队长、凤阳县公安局副局长(挂职)于道义徇私枉法一案,由天长市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徇私枉法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半。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于道义于2003年1月至2005年9月担任滁州市南谯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大队长期间,出于私情、私利,将本因立为刑事案件的3起聚众赌博案件,采用?罘湃说姆椒ù,使得犯罪分子不受追诉。
2003年5月19日晚,滁州市南谯公安分局在滁州市琅琊区花园村抓获涉嫌赌博人员19人,查获赌资10万余元。王义强找到被告人于道义,为在赌博中被抓的王义刚说情。后南谯分局刑警大队对王义刚等参赌人员作了?畲,放弃了对该起赌博犯罪案件的侦查。
2004年6月21日晚,南谯分局刑警大队在滁州市南谯区施集乡燕李村抓获涉嫌赌博人员17人,查获赌资4000余元。王洪军(另案处理)找到被告人于道义,为在赌博中被抓的王义强说情。后该案虽立为刑事案件,但又转为?畲,放弃了对该起赌博犯罪案件的侦查。
2004年8月14日下午,南谯分局在滁州市南谯区担子办事处金鼎城堡宾馆抓获涉嫌赌博人员13人,查获赌资6500元。王洪军找到被告人于道义,为在赌博中被抓获的王义强说情。后该案虽立为刑事案件,但又转为?畲,放弃了对该起赌博犯罪案件的侦查。
在三起赌博案件办理期间,被告人于道义为个人做生意,于2003年10月和2004年上半年,先后两次向王义强借款共7万元,未履行借款手续,未约定借款利息和归还日期,且在收回投资款并获利的情况下,未归还此款,直至案发后才委托朋友将7万元退出。
法院认为,被告人于道义的行为构成徇私枉法罪,遂作出上述判决。(通讯员 马立 记者 石放 戴小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