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父母的坟头上盖起了建筑物,导致自己无法上坟扫墓,刘先生兄弟六人将有关单位起诉到法院,要求找回父母的骨灰盒,并赔偿自己精神损失费二十万元。近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刘先生的父母去世后,刘先生兄妹将父母的骨灰盒埋于昌平区的祖坟地里,每到清明节刘先生兄妹们都要去给父母上坟扫墓,以寄托哀思。但在今年清明节给父母上坟扫墓时,刘先生兄妹却发现父母的坟地不见了。在父母埋葬骨灰盒的地方建起了一家工厂的食堂。为此,刘先生找到该工厂的负责人,要求说明情况,但一直没有得到合理的解释。后经过调查,刘先生得知,在2006年10月左右,该工厂在没有通知自己迁坟的情况下,将自己父母的坟地推平建起了食堂。
刘先生兄妹认为,该工厂的行为给了自己极大的精神损害,故要求该工厂找回父母的骨灰盒,并赔偿刘先生兄妹六人精神损失二十万元。
在开庭当天,刘先生兄妹全部到庭参加诉讼,兄妹中最小的也五十多岁。被告工厂的代理人当庭表示不同意刘先生兄妹的诉讼请求,认为自己没有侵犯他们的坟地,也没有拿他们的骨灰盒,所以他们的请求没有根据。并且单位在邓庄村马路南建厂,就没有见过有坟地,故请法庭依法驳回刘先生兄妹的诉讼请求。
为了证明自己的说法,刘先生兄妹请来了两名证人来证明证明父母的坟地就在被告厂区内西北角。针对此,工厂方面向法庭提交了一份当地村委会的证明,在这份证明中,村委会称刘先生兄妹所说的父母骨灰盒所在地当时没有坟地。而刘先生兄妹对此进行反驳,称这块地是自己爷爷置的地。
刘先生兄妹向法庭提供了一个情况,在今年上坟的时候发现父母的坟头被铲平后,当时他们去找过被告,工厂开始说给500元,后来说给1000元。后又说会计没有在家,并承认工厂给过他们1000元。但工厂的代理人对此予以否认。
“本案事实存在不确定因素太多,原告父母是否死亡现在都没有证据证明!痹诜ㄍケ缏劢锥,工厂代理人的这句话刚说完立即引起刘先生兄妹六人的愤怒,“我觉得被告的代理人就不该说不知我父母死亡没有。过去那块地就是我们的,我爷爷和奶奶埋的棺材,我父母埋的是骨灰盒,那是我们家的老祖坟。被告说的没有道理!,年近七十的刘先生冲着工厂的代理人大声说到。当法官询问工厂的代理人有无新的辩论意见时,工厂的代理人表示不再辩论。
由于刘先生兄妹不同意调解,法庭宣布休庭择日宣判。(崔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