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7岁的北京工业大学软件园发展有限公司原总经理陈可兵涉嫌挪用公款被提起公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14日开庭审理了此案。
检方指控,2004年10月间,陈可兵利用担任北京工业大学软件园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的职务便利,以归还北京工业大学借款为名,将公司2000万元公款分别挪给其个人持有股份的北京世纪千网电池技术有限公司和北京工大合众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用于归还贷款和投资性经营。案发后,已追缴赃款1500万元。
检方认为,陈可兵身为国家工作人员,为谋取个人利益,将单位公款挪给自己进行营利活动,数额特别巨大,应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庭上,陈可兵称检方的指控不属实。其称,在资金使用上没想挪用,也未想为个人谋利。挪用涉案的2000万元是学校同意的,而且是用作与学校有关的公司的经营,500万元的损失不是自己个人原因造成的。
陈可兵供述称,2004年上半年公司进行研发立项,但要30%的准备金,于是便向北京工业大学借5400万元用于立项审批。后学校让年底前偿还一部分,自己经计算可还学校4000万元;箍罟讨校M,自己又从中借出2000万元借给有北京工业大学股份的北京公达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并经该公司将其中的1900万元分别转到自己拥有股份的北京世纪千网电池技术有限公司和北京工大合众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挪用资金均是为了北京公达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利益。然而,据检方出示的相关证据显示,其挪用公款并未经请示。
此案将择日宣判。(记者 李京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