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闻发言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股改的当务之急是完善公司治理机制!
发言人说,改制前中行虽有董事会,但公司治理并不完善。去年8月,中行改制成为股份公司。股东大会成为中行最高权力机构,决定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董事和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审议批准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报告,以及有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权限,董事会成为真正的决策机构,监事会是监督机构。目前中行还在积极引入战略投资者,实现投资主体多元。
与完善公司治理机制相配套,在业务方面,中行将积极稳妥地调整组织结构和业务流程,逐步分离前中后台业务。现已完成信贷账务集中,营销中心建设正在进行中;根据各地实际,逐步精简机构层级,进一步实现扁平化管理的试点工作。同时还将成立专门的银行卡分支机构,专门的数据处理中心、贷款评估中心,建立内部垂直的稽核审计系统。
对于银行案件,中行一方面着力调整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在董事会下设立风险政策委员会,负责审定重大风险管理政策制度,进一步提升风险管理层次。另一方面,推进授信审批集中,逐步将新增授信业务集中到总行和一级分行审批,提高在全辖范围内配置资源的主动性;简化对新增授信项目的尽职调查和评审程序,逐步实施一次尽职调查和一次集中评审;推进授信决策流程改革,逐步实现公司授信审批的逻辑集中,引入专业问责审批人。(叶再春)
来源:《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