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沈阳市东陵区前进乡大志村村南一座豪华墓地格外显眼。
坟墓、墓碑均为汉白玉制成,坟前有一个人工湖,湖上有一座汉白玉桥,桥栏雕刻了精美的龙凤图、坟前石狮做工精细讲究,坟墓四周有铁丝网围着,由两位老人看守。这是大志村前村支书为其父母修的坟,占地18.12亩。
对于1000多人口、平均每人只有3亩地的大志村,无论从场面还是面积上来说,这都是一个奢华的标志。
而其背后,则是一个村子在“发展城乡经济”过程中,土地不断流失的标本。
站在石料场后身,大志村村民白喜贵指着村东南角说:“那里原来是一片小树林,还有20来座村民的坟,现在是孙玖家的祖坟了!
有村民传言这座占地18余亩的坟地花费30多万,而孙玖自称花了八九万!
豪华祖坟是这样建成的
坟的修建者,前村支书孙玖说:“我这人就这样,做什么都要做好!
孙玖是1995年至2000年大志村的两任村支部书记、1998年的沈阳市十大杰出青年。
2000年10月,孙玖主动向村委会提出辞职,现为沈阳市长城聚氨酯橡胶制品厂厂长,该厂原为村集体企业,1998年,在集体企业转制中,孙玖称其以十几万价格转到私人名下。
据了解,早在2002年大志村就有村民就这块坟地上访,说孙玖利用职权修坟占地!捌涫嫡馐俏一12万从一个姓李的人手里买的,都有协议,当时区纪委的也来查了,我都说清了!3月22日,几经周折,在大志村村路北侧,在孙玖的橡胶厂二楼的办公室,孙向记者讲起这座豪华墓地是如何建成的。
“以前那片地有20多座坟,我爷爷奶奶、母亲的坟也在其中!彼锼,2000年,一个叫李晓伟的企业老板买下了这片地。
“当时我答应人家把坟都迁走了,后来就把村民的坟都迁到村北了!彼锼,“当时我家坟没迁,因为我母亲是(19)97年过世的,我希望过了3周年再迁,李晓伟也同意了。到了2001年清明,我跟家里人说把坟迁走,但家里说,迁了坟怕风水不好了。我怕以后落埋怨,就决定把这片地买下来。我买了6亩,花了12万。都有协议的!
记者看到,在村里提供的李晓伟与大志村村委会签的合同书上写着:李租用村南A区二企处非耕地14亩,租用时间40年,租金共21万。
在东陵区规划土地管理局测绘队2003年9月24日测绘的数据是,孙玖家坟地所占面积为12088.97平方米(约合18.12亩)。孙玖说其余的地是他租的,每年给李100多元的租金。
对于这座由汉白玉为主料的豪华墓将给其带来的麻烦,孙说他预料到了,但是他认为自己是合法买的地。孙说:“我这人就这样,做什么都要做好!
虽然如此,去年村里要求他交党费时他并没有交,“我说,我做的事不够党员的标准,所以不交了!
林地是这样变成荒地的
现任村支书李祥玉说:“人家企业老板也懂法,林地要交的转让费比荒地多很多,如果是林地人家能来投资建厂吗?”孙玖家坟地所在地最初出租的目的是招商引资,这和紧挨着坟地北侧、原占地200余亩的林地作用是一样的。
“这200多亩地都是杨树、刺槐……粗的直径有三四百厘米,我十几岁的时候村里栽的!贝迕裎馊傧橹缸糯迥隙艘淮笃こЫㄖ。
吴说的是10年前这片地的样子。现在,记者已很难将吴所说的杨树林与眼前钢筋水泥的石料厂、煤球厂等10余家企业联系在一起了。
“占了集体林,我们村民也没得到一分钱的补偿!蔽馄叩厮!盎褂卸悦婺瞧”鹗,那可是咱村民的耕地呀,100多亩!绷硪晃淮迕裰缸糯蹇诒辈嗟囊黄鹗,“我们村的林地和一些耕地都不明不白地被占用了,说是招商引资!
大志村有据可查的林地为213亩,现已彻底消失。村民在上访中,在有关部门也找不到213亩林地的砍伐证。
据了解,大志村所有卖给企业的土地,价格都在每亩1万~1.5万,一般转让期在30~50年之间!罢飧黾鄹袷羌偷!闭馐撬锞、现任村支书李祥玉的共识。
包括200余亩林地上建起的工厂,记者在其10余份协议上看到的都是,转让“非耕地”或“荒地”。
“村里也知道按林地转让会拿到更多钱,”李祥玉向记者解释为什么村里把林地变荒地转让,“人家企业老板也懂法,林地要交的转让费比荒地多很多,如果是林地人家能来投资建厂吗?企业都是希望买一块‘荒地’,最好连树根都看不见才好!
大志村最便宜的地是别墅区的120亩耕地,这片地是无偿转让的。当地村民称为“强占”。当时的村支书孙玖说:“无偿转让只是想吸引能人来村,把村子的经济带动起来!
失地换来这样的“繁荣”
李祥玉承认,这种招商引资其实是一种虚假繁荣,就是一时的利,也谈不上什么可持续发展。李祥玉对毁林占地招商充满矛盾,“其实我们在这个位置上的村官哪个不想把村子建好?那片林地也不是经济林,没什么经济价值。如果不招商引资,你现在来大志村一进村看到的就是一片杨树林和一片包米地,可现在你看到的是一片工厂,这两者哪个显得村子发展得好?”
李祥玉承认村招商引资的确占用了部分耕地和林地,但是这些企业也的确改善了农村面貌。他举了一个例子,“某石料场每年都义务给村小学提供校服等物资,这些一年就是3万元!
在企业与大志村所签的协议中,大多有这样一条:“乙方投资所建企业,无论盈亏,均与甲方无关!
对此李祥玉坦言,这种招商引资其实是一种虚假繁荣,“都是空的”,“村子把十几亩地转让给一个企业30年到50年不等,企业一次交十几万就完了,太廉价了。其实这就是一时的利,也谈不上什么可持续发展。但当时村财政太紧张,不弄点钱村委会就开不开门了!
李祥玉紧锁着眉头,“现在想来这样把地都廉价卖了的确不对,但是我们这儿的地都种包米,靠种包米村子怎么尽快发展?”
村民的一笔经济账
村民吴老五:“谁不知道这时多包点地种粮赚钱呀?现在我们每人才3亩地,想多包还有地吗?”
村民吴老五不同意李祥玉的话,他为记者算了一笔账:某食料加工厂2003年1月15日与大志村村委会协议,村里以每亩17000元的价格转让11亩地(协议中写非耕地,村民指证曾为耕地),出让期为48年,也就是说这每亩地48年才赚了17000元,如果是种玉米,按2004年的玉米价,每斤0.43元(比前一年低3分钱),大志村平均亩产量1000斤,每亩地就是430元的收入,48年就是20640元钱。
“而且这钱是放在咱农民自己腰包里了!”吴激动地说,“这开会(‘两会’)不是说又要减农业税吗?谁不知道这时候多包点地种粮食赚钱呀?可是我们还有地可包吗?现在我们每人才3亩地,想多包还有地吗?”
【来源:华商晨报;作者:曹雯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