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28日电 据浙江省纪委监察厅的消息,浙江省机关效能监察室即将成立,成为监察厅下属的常设机构。而原来的临时机构,省机关效能建设办公室完成了使命,已经于年前撤销。
解放日报的报道称,从掀起治“庸”风暴,到出台《影响机关工作效能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从组建临时的“效能办”到常设“监察室”,2004年的经济大省浙江,正在加速政府职能转变。
治“庸”风暴
经济的蓬勃发展,要求政府机关必须高效运作。2004年年初,浙江开展问卷调查。调查显示,群众对政府机关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周期的要求十分迫切。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系副主任陈国权教授说,群众普遍反映政府机关事难办,政府工作要得到老百姓的认可,光靠惩治贪官污吏肯定不够,必须同时惩治庸官。
2004年2月2日,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要求,要大力推进机关效能建设。2004年成为了浙江省的“机关效能建设年”。在这场风暴中,共有2390名机关干部因纪律涣散、办事拖拉、工作推诿等问题受到告诫、警告和记过等处理,其中还有94人作待岗处理或辞退!
有了《办法》
风暴中,不少庸官闻风而“改过”,管住了自己的手脚;风暴过后,只有依靠制度,才能使庸官无处藏身。
早在2004年8月,浙江省有关部门就进行了制度建设方面的尝试。在当时出台的机关效能建设四大禁令中,擅离岗位、网上聊天、炒股、玩电脑游戏以及中餐饮酒赫然在目。
2004年12月10日,浙江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应勇向媒体公布,浙江省最新颁发了一个“官员问责”的办法,即《浙江省影响机关工作效能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这一规章的出台意味着,问责“庸官”,从此有章可循。
在这个《办法》中,全省各级党委、人大、行政、检察等各大机关无一遗漏,均为问责对象!栋旆ā坊故视糜谡庑┗厮舻墓ぷ鞑棵藕突,包括经授权、委托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
《办法》列举了30种被问责行为。如在公务活动中接受当事人宴请和礼品、礼金的;对管理和服务对象态度冷漠生硬,言语举止不文明礼貌的;能够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而不当场作出的;擅自增设行政征收项目或者擅自改变征收标准的……这30种行为分布在机关日常工作、制度建设与内部管理、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执法等五个方面,涵盖了机关效能的各个方面。
《办法》出台,让心存侥幸的官员清楚地意识到,机关效能建设、惩戒庸官,不是一阵风,而是一个长期的制度建设。
“问”出新风
在嘉兴市对外开放办公室副主任沈文平说,效能建设,建出了新气象。中科院研究员邵道生从另一个角度揭示了效能建设、庸官问责的意义。他认为“腐”和“庸”初看上去是两回事,但却有着很深的内在联系。邵道生说,腐败、贪污的泛滥制造了一大批庸官,而庸官的“作风病”又是腐败、贪污产生的土壤和条件,所以两者是“相依为命”和“相互促进”的。因此,铁腕治“庸”,对打击腐败也有非;囊庖。
此外,邵道生认为,一个官员是不是“庸官”,是不是“不作为”,很难有明确的界定标准。如何证明不是一个“庸官”,最好的办法就是创造“政绩”。为了“政绩”能让“上头”看得到摸得着,有些官员不是努力为老百姓解决实际问题,而是热衷于建设各种华而不实的“政绩工程”。对此,浙江正在抓紧制定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干部实绩考核体系,杜绝“政绩工程”登场。(邬百根吴长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