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前,新疆户口的王女士和京籍男友结婚,婚后3个月在北京宣武妇产医院生了孩子。根据相关规定,孩子3岁后可随父办理北京户口。去年,王女士奔波数月总算凑齐了申办材料,但在宣武分局办理孩子户口进京时,工作人员却告诉她必须到市公安局法医鉴定检验中心做亲子鉴定。
母亲:感觉隐私权被侵犯
王女士和爱人于2002年1月25日在北京结婚,由于私人原因孩子于3月16日降生在北京!暗攘3年,可盼着孩子可以随父拿到北京户口了。好不容易材料齐了,这又让我们做亲子鉴定。DNA如果出现偏差怎么办?而且我感觉自己的隐私权被侵犯了!蓖跖慷约钦咚,到公安部门指定的鉴定机构做一个亲子鉴定需要花3600元钱,钱还是小问题,这不是给平静幸福的生活添堵吗?“孩子有出生证明,我们有结婚证明,这些都是具备法律效力的。他们这么要求,我觉得既无理又奇怪!
经过:申办材料准备了半年
王女士透露,办理孩子随父进京的手续很繁琐。首先是到孩子父亲户口所在街道办理“子女随父入户通知书”,需要的材料包括:1.女方结婚证,身份证。2.孩子户口本,出生证,独生子女证。3.女方婚育状况证明。4.男方婚育状况证明。然后再到公安分局户籍大厅办理“外省市户口子女随父入户”,需要的材料包括:1.入户申请。2.母亲身份证,户口本。3.医疗机构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4.子女父亲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领取的随父入户通知单。5.被投靠人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6.孩子的户口本。7.子女父亲户口本,婚姻状况还要变更为有配偶。8.小孩的一寸大头照两张!拔依椿卦谛陆捅本┡苷馐露,半年来光路费不知花了多少钱,真是不容易!
求证:未婚先孕需要做亲子鉴定
记者了解到,作为便民、利民的一项重要内容,北京市公安机关户籍管理规定,从2004年9月5日开始办理外地子女随父入户手续。具体为,1985年8月8日以后出生且已随母落户的孩子,如果父亲是北京户口、母亲为外省市户口的,可到其父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随父亲在京落户。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王女士办理户口的宣武分局户籍大厅。在4号外地户口进京申报窗口,一位警号为029187的女警官接待了记者,在询问办理申报户口的情况后,她提供了一张“母亲为外省市户口,其子女随父入户”办理须知,其中要求办理人提供前文提到的“入户申请”等八种证件。
由于王女士的情况属于未婚先孕,因此在办理户口申报的过程中,需要持公安机关开具的介绍信到指定的北京市公安局法医鉴定检验中心进行亲子鉴定,只有经过这个环节,非婚生子女才能办理进京申报户口的相关事宜。
就“为什么像王女士这样的情况需要做亲子鉴定”,警号为029187的女警官表示,由于王女士是未婚先孕,这种情况就必须要通过这一环节。
原因:亲子鉴定是为卡住弄虚作假
北京市公安局法医鉴定检验中心负责接待咨询的人员介绍,做亲子鉴定的费用为3600元,需要进行鉴定的孩子及其父母带着身份证到鉴定中心抽血检测,在7-10个工作日后便可拿到结果,经鉴定孩子及父母为血亲即可办理进京入户。
据介绍,为了防止一些人鱼目混珠,将他人子女冒充自己“未婚先孕”的私生子女入户,避免有人在利益的诱惑下钻政策的空子——出租自己父亲的身份,为他人违规办理“随父落户”的手续,北京市公安局又规定:随父落北京户口中,只要是未婚先孕的就需要做亲子鉴定,证明孩子是男方亲生,才能将孩子的户口落到北京。
记者了解到,自户口政策放宽,1985年8月8日以后出生已随母落户的孩子,父亲为北京户口,母亲为外省市户口,按政策孩子可以申请随父亲在京落户,但为了给孩子搞到北京户口,孩子的母亲也会想方设法为其找一个“北京父亲”,即使孩子非男方的亲生子女。
据市公安局人口处有关负责人介绍,其实做亲子鉴定就是为了证明未婚先孕的孩子是男方的亲生子女,这也是为了;つ切┓匣Ъ,真正需要办理落户北京手续的孩子,也因为有了这个环节,卡住了不少“弄虚作假”想钻空子的“假爸爸”,其实政府部门没有侵犯办理这项手续人员个人隐私的意思,一切相关措施就是为了保证那些真正有需求的名额,防止一切想钻空子的人。
“为了办北京户口,不少人想尽了办法,也是因为有了科技手段的支持,那些钻空子的人到了亲子鉴定这一关就退缩了,而这一环节也只是针对‘未婚先孕’的情况,真金不怕火炼!”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
说法:侵犯隐私权站不住脚
中同律师事务所顾新华律师认为,此事件中的王女士认为自己的隐私权被侵犯的想法是站不住脚的!笆紫,隐私权的前提是与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没关系的。比如征兵体检、单位用人体检等等,由于涉及国家、单位公共利益因此不能认为隐私被侵犯。王女士给孩子办户口这与国家利益发生了联系。其次,高法有明确界定,在不经本人允许的情况下,私自公布他人个人材料才构成侵犯隐私权。如果公安机关未经王女士同意,把王女士的DNA结果透露出去了,那就构成了侵犯隐私权。因此,现在王女士认为自己的隐私权被侵犯是不能成立的!
相关规定
2003年8月7日以前出生的子女户口随父入户的:2003年8月7日以前出生,不满18周岁(即1985年8月8日以后出生)的未成年人,符合《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生育政策,并已在母亲户籍所在地登记常住户口要求随父入户的,需按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来源:北京娱乐信报,记者王萌、张永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