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24日电 近日,中组部印发通报,强调要切实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检查,严厉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通报强调,各地各部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充分认识《条例》的重要性,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条例》的全面贯彻落实。
第一,继续深入学习和广泛宣传《条例》。要把学习《条例》作为贯彻执行《条例》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纳入各级党校、干部院校培训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对新进领导班子成员和组织人事部门干部及时进行《条例》知识培训,提出贯彻执行的要求。继续做好宣传工作,使干部群众了解《条例》,在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第二,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条例》执行清况的监督检查。要坚持不懈地抓好《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注意总结监督检查经验,改进方法,着力在了解真实情况、发现深层次问题上下功夫,不断提高监督检查工作质量。坚持集中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进一步加大抽查力度,实现监督检查工作的经;,切实保证《条例》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
第三,严厉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组织部长会议精神,把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任务来抓,严肃纠正违反《条例》的行为,特别是对“跑官要官”、拉票贿选、“买官卖官”的要坚决查处。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行为查处不力,导致一个地方和部门用人上不正之风严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要防止和杜绝干部“带病上岗”和“带病提职”,对不严格执行《条例》造成用人严重失察失误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要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干部选拔任用配套制度,建立健全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正的监督工作机制,为选贤任能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