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16日电 新京报报道,针对受教育权的宪法;の侍,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莫纪宏建议,把义务教育的教师队伍纳入公务员队伍管理,以国家财政保障教师待遇。
莫纪宏说,受教育权是以国家和政府的责任为前提的一种社会权利。从事义务教育工作的教师是代表国家向接受义务教育的公民履行政府责任,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是代表政府办事,因此应当纳入公务员队伍。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尤其是落后地区教师的福利,稳定这个队伍。
《公务员法》去年12月底已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一审,莫纪宏建议在第二次审议时,有关部门能把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纳入公务员队伍中。同时,为了强化政府对义务教育的责任,他建议制订《义务教育国家财政负担法》。(廖卫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