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29日电 四川犍为县芭沟镇新上任才一个多月的年仅30余岁的镇长张林,10月30日凌晨酒后驾车肇事逃逸,为逃脱法律处罚,张林找好友为其顶罪。日前,犍为县纪委、监察局决定,给予张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犍为县芭沟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职务,并予以通报批评。
10月29日晚7点左右,芭沟镇镇长张林在本镇农技中心主任肖玉蓉的邀请下,驾驶本单位的桑塔纳来到犍为盐关码头的渔船上,参加本单位计划生育班干部徐本容的生日聚会。饭后8点左右,张林和徐本容的朋友一起来到音乐茶座唱歌。直到晚12点左右,大家才散去。
30日凌晨1点过,张林驾车将徐本容送到石溪镇后,独自返回犍为,当车行至犍(为)石(溪)路“嘉阳电厂”外时,张林驾驶的桑塔纳与相向行驶的一辆两轮摩托车相撞,摩托车被损坏,后座乘客刘剑波左腿受伤。事故发生后,张林未停车,继续往前行驶。
此时,一名叫余寿光的摩托车驾驶员路见不平,立即驾驶摩托车追赶。途中,余寿光遇到一辆大货车;醭邓净嫠咚,刚才他正在倒车时,一辆速度很快的桑塔纳轿车撞到了货车尾部,货车车身受损,挡风玻璃也被撞坏。但桑塔纳轿车并没有停下,反而加速向犍为方向驶去。
10月30日上午9点左右,余寿光在犍为县凤凰汽修厂内发现一辆黑色的桑塔纳轿车左前角被撞坏,右车身受损,很可能就是当日凌晨肇事车辆。犍为县交警大队接到报案立即赶到汽修厂,通过事故现场收集的遗留物与待修的桑塔纳轿车撞击缺损处对比,确定该车就是肇事逃逸车辆。
上午11点左右,伤者刘剑波从医院打电话报警,称肇事车驾驶员及车上的乘客已到医院看望他。经询问,前来看望伤者的张某供认自己就是肇事驾驶员,其供述与现场情况基本吻合。而芭沟镇镇长张林也一口咬定,肇事时该车由张某驾驶。据此,犍为县交警大队于11月12日作出事故认定:张某肇事逃逸,负全责。
此时,犍为县纪委接到一封举报信。举报信称,10月30日凌晨肇事逃逸案的真正肇事者是犍为县芭沟镇镇长张林。
犍为县纪委非常重视,立即组成专案组进行调查。经过犍为县交警大队事故科的认真深入调查,张林最终交代了当晚肇事逃逸的经过,以及为逃避处罚,让其好友——某音乐茶座的老板张强顶替事故责任的事实。
12月16日,交警作出重新认定:张林肇事逃逸,对事故负全责。交警部门对张林作出?2000元的处罚。并根据伤者治疗后的法医鉴定情况,作进一步处理。
12月23日,犍为县纪委、监察局发出通报。通报上说,张林身为芭沟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在中央、省、市三令五申“严禁领导干部私自驾驶公车和公车私用”的规定下,顶风违纪,私自驾驶公车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让人顶替事故责任,隐瞒事故真相的错误行为,严重违反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影响坏,教训深。
另外,芭沟镇党委政府对公车的管理和使用没有明确规定,对领导、干部驾车没有明确要求,监督管理不力,干部素质偏低。经研究决定,给予张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犍为县芭沟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职务,并在全县予以通报批评。(据华西都市报;林智辜英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