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重庆十二月二十一日电 题:体制变革催新重庆“官念”
中新社记者 范卉 邹辉
二00四年以来,重庆的行政体制改革层层递进,其决心之大,力度之深,范围之广,为该市前所未有。
重庆直辖以来第三次机构改革令政府再次“瘦身”。调整后的重庆市政府仅设置工作部门四十六个,政府机关与各类行业协会、中介机构彻底脱钩。
资料显示:重庆市财政供养人员与总人口的比例为一比五十二,远远低于全国一比三十五和西部地区一比二十的平均水平!耙槐宀枰徽疟ā钡那逑小肮俜纭毖滔粕。
在全国掀起“问责风暴”的《重庆市部门行政首长问责制暂行办法》通过十八种问责情形和七种责任追究,对政府行政部门“一把手”追究其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的责任,着力解决决策失误、治政失当、权力失控、政令失畅等问题。这是中国内地第一部以法定化的政府规章形式出台的“高官问责制”。
专家表示,《重庆市部门行政首长问责制暂行办法》不仅对行政执法的过错追究刑事责任、行政责任,而且拓展到了政府责任和道义责任,有着广泛的借鉴意义。
二00四年九月二十五日,重庆石柱县发生特大交通事故,县长岳中焕成为因被问责而丢官的第一位重庆市官员。职权和职责的双重规范,令官员们责任心更强,依法行政的理念也更到位。
《重庆市部门行政首长问责制暂行办法》和《重庆市行政决策听证暂行办法》、《重庆市政务信息公开暂行办法》、《重庆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审查登记办法》和《重庆市关于行政审批中违纪违规行为责任追究的规定》一起,被公认为重庆新一轮行政改革的亮点,广大民众对行政事务拥有了更广泛的发言权和知情权。
为了防止决策的随意性,重庆市还制定了《重庆市区县(自治县、市)党委政府领导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试行)》,明确了重大问题的范围和决策程序,从制度层面规范了各级领导班子的决策行为。
为着力推进机制创新和工作创新,重庆共建立社区中共党委两百十九个,创建了独具重庆特色的“社区党组织工作会议”制度和“社区党员议事会议”制度。
重庆出台的这一系列制度规范,在现有的纪律监督和法律监督之外开辟了第三条监督通道。虚心请教民意,接受公众监督,已成为当地官员的自觉行为。
与此同时,重庆市在一年多中分两次取消或调整了一百四十三项行政审批项目,废止了一批行政规章,取消了行政事业性收费两百余项。今年七月,重庆市又提请人大审议批准了取消或调整三十七件地方性法规中的六十四项行政许可项目。办一个企业,申请一个项目,动辄一年半载、盖上百个公章的“衙门”作风,一去不返了。
新制度催生新“官念”,一个廉洁、高效、规范的重庆政府新形象正在形成。(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