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23日电 据北京市政府官方网站消息,北京市人民政府近日发出进一步明确责任突出重点加强甲型H1N1流感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通知中明确提出,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首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大局,关系到为新中国成立60周年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单位未落实防控责任,由区县人民政府按照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突出重点加强甲型H1N1流感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
京政发〔2009〕1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首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大局,关系到为新中国成立60周年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是当前全市工作的一件大事。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甲型H1N1流感预防控制工作的部署,阻止二代病例产生和防止甲型H1N1流感大暴发、大流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全面落实防控责任,做好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防控工作方针和要求,坚持不懈做好防控工作
本市防控工作要坚决贯彻中央确定的“高度重视、积极应对、联防联控、依法科学处置”方针,立足于“想到最困难,做到最圆满”,全面预防、有效控制,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切实落实“四方责任”,即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个人责任。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主要负责人对本辖区、系统及单位防控工作负有全面责任,要高度关注疫情发展趋势和秋冬季可能出现的第二波冲击,切实提高对防控甲型H1N1流感重要性和长期性的认识,认真部署落实防控措施,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每个公民应依法严格遵守各项防控措施。通过落实责任,确保首都社会和谐稳定,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二、落实好“四方责任”,确保防控工作扎实、有效
(一)落实属地责任,健全辖区管理制度。
各区县人民政府防控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行政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各区县要在市政府的统一指挥下,认真履行属地防控职责,建立健全职责明确、行为规范、运转有效的领导指挥体系、预防控制体系、医疗救治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做好人员、技术、设施设备和物资保障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和应对预案,建立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实行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确保防控工作不留死角。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市和区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做好本辖区的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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