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要求加强传染病防治 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
2008年05月03日 17:3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社北京五月三日电 (记者 曾利明)国家卫生部今天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卫生厅局主动与农业、检验检疫、交通运输等部门加强沟通与协调,建立健全联防联控机制;把预防控制传染病流行蔓延放在工作首位,严格执行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确保疫情报告渠道畅通。
卫生部强调,各地应完善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系统,及时对传染病疫情信息进行分析和判断,对重大传染病疫情、不明原因疾病和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坚决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对违反规定瞒报、迟报传染病疫情并造成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卫生部称,近年来局部地区不断出现传染病暴发和流行的情况,特别是随着气候异常现象增多和大量人口流动,传染病暴发流行的因素也在不断增加。春夏之交是传染病的高发季节,肠道传染病、自然疫源性及虫媒传染病发生和传播的机率将会大大增加。
为此,卫生部要求各级卫生部门切实加强传染病疫情监测,坚持每日审核和分析医疗卫生机构疫情报告情况,并主动加强预警预测,及时发现重点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苗头,实现关口前移。一旦发现传染病疫情,要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采取果断措施加以控制,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卫生部提出,当前在重点做好手足口病预防控制应急救治的同时,加强鼠疫、流行性出血热等鼠传疾病监测;开展肠道门诊监测,及时发现霍乱病人和带菌者,做好甲肝、伤寒副伤寒、痢疾及其他感染性腹泻病的监测和防治。此外,应强化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监测,做好急性呼吸道传染病等的防治。(完)
【编辑:余瑞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