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6日電 據《日本新華僑報》報道,3月6日上午,日本內閣會議通過了《入管法修正案》,然后提交給正在舉行的國會審議,力爭能夠在本屆國會獲得通過。這項修改法案的重要內容之一是要向在日滯留超過3月以上的外國人發(fā)行“在留卡”,以取代目前的《外國人登錄證明書》,上面將有個人免冠照和在留期限等方面的記載。此舉目的在于嚴格防范和進一步處罰“不法滯在”的外國人。
過去,外國人入境審查和在留簽證的頒發(fā)是由日本國家機構負責,外國人具體居住地點的登錄則是由地方自治體市、町、村機構負責。國家機構因為沒有這方面的“調查權”,所以不能到市、町、村機構了解外國人登錄的訊息。也就是說,沒有“在留簽證”的外國人仍然可以領取到“外國人登錄證明書”,從而使自己在日本擁有一張“身份證”。日本法務省推定目前大約有2萬多名外國人“不法滯在”者在地方的市、町、村機構獲得了《外國人登錄證明書》,因此將其視為一個社會“問題點”。
為此,這項《入管法修正案》,提出將在日外國人的行政管理“一體化”,把權力完全收歸上來,由國家機構具體管理,向在日外國人發(fā)行新的身份證。如果偽造這種身份證,將判處1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時把外國人在日本的在留最長期限從以往“原則上3年”改變?yōu)椤霸瓌t上5年”,以后符合條件的還可以延續(xù),其目的是給在日外國人提供一定的方便。
此外,為了提高外國研修生的待遇,《入管法修正案》中規(guī)定設立“技能實習”簽證,這是一種伴隨著實際工作的研修。以往,根據日本《最低工資法》和《勞動基準法》等相關勞動法令,外國研修生要在進入日本的第二年才能領取工資,第一年只能領取微少的“生活津貼費”。今后,這個《入管法修正案》在國會通過并實施后,進入日本的外國研修生只要接受2個月以上的培訓,就可以領取工資了。(徐曉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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