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12日电 《日本新华侨报》1月11日刊发评论文章说,在日本的外国人研修生制度中,从出口国设立劳务派遣组织到接收方成立研修生协同组合、从未出国前给研修生的美好承诺到出国后层出不穷的研修生“侵权事件”、从研修生“远征东瀛”与“追求财富”的双重梦想到现实社会中天壤之别的高强度工作、高力度作业,繁冗复杂的外国人研修生体系注定无法做到疏而不漏,外国人研修生事件注定会牵一发而动全身,而如今一些新的不光彩特征却正在逐渐显现,并且呈现上扬之势,令人注目。
文章说,细心的人们发现,新年伊始,日本长崎县西海市在接受中国研修生后向法务省入国管理局提供虚假报告的事实就曝光出来!紧随其后的1月7日,日本神奈川警方又发现东京都人才派遣公司的日本高管为非法滞在的中国研修生提供租房便利,以便从签订违法合约中牟取巨利!日本警察厅同时表示,这是首起因帮助外国人不法滞在者提供住房而遭发现的研修生事件!而这两起研修生事件的接连发生,再次把人们的目光汇聚到研修生这个特殊的群体上。
文章分析,这里,人们可以看到一种新的违法特征——“偷换研修概念”所带来的隐蔽性与破坏性。如果仔细分析第一起事件会发现:应该集中研修30天,160小时,这些并非是毫无意义、随意更改的数字符号,而的的确确是被法律确定下来的、具有科学依据的、服务于研修生的最起码的标准。30天看似不长,也不一定是最适合研修培训的最佳时段,但正是历经30天左右、每个人160小时的技能培训,才使研修生能够基本掌握工作技能,基本适应日本社会的生活习俗。如果接受单位试图缩短研修培训榨取更多的血汗钱,企图偷换概念而把研修生必须集体学习的160小时变成“个人研修”160小时,那就大错特错了。将“集体研修”改为“分散研修”就是在偷换概念,从中非法谋利。
文章指出,人们还应该看到,此次案件的发生是继2008年11月发生在西海市一家果菜批发加工公司拒绝支付加班费而违反日本《劳动基准法》的事情东窗事发后的“虚假研修”黑幕的延续。这里的“虚假研修”实际上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不真实的研修补贴,通常表现在招聘简章薪资待遇与实际所得相距甚远;二是夸大劳动条件的优越性,如中介机构的食宿、医疗承诺根本无法兑现;三是擅自改变研修劳动岗位,如千方百计将相对高素质人才派遣到日本,以低级劳动者使用。
文章称,第二起案件中的日本人才派遣公司为非法在留的中国研修生提供庇护,是研修生制度中赤裸裸的黑色利益链的衍生,它的发现为人们提供另一种视角,那就是“后研修环节”不仅无法忽视,更应该纳入完善研修生制度体系的过程中。因为评价一项制度的成功与否,不但要关注它的可执行性、全面性,更应该关注它的前瞻性与生命力,因此对于日本的外国人研修生制度来说,在不断完善与发展的同时,更应该铲除其背后的黑色交易与利益产业链,削弱外在因素对研修生制度的干扰与破坏,让赴日研修生收获实实在在的研修与赚钱“两不误”,从而使研修生制度焕发出应有的活力与作用,进而提升日本的国际形象。(胡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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