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会通过引用特权法查雷曼迷你债券事件
2008年11月13日 08:30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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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十二日,香港立法会辩论是否引用权力及特权条例,传召官员及银行代表,调查雷曼事件。约三百名雷曼相关产品的投资者,早上围绕立法会大楼游行,表达诉求。 中新社发 谭达明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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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1月13日电 香港《星岛日报》今日在头条刊发报道称,香港立法会经过近8小时的马拉松辩论,终于在直选及功能组别皆以压倒性票数,通过引用《权力及特权法》,调查雷曼迷你债券事件,在立法会内外等待结果的雷曼苦主举起胜利手势,欢呼拍掌。
立法会12日通过引用《特权法》调查雷曼事件,银行公会雷曼事件专责小组表示,尊重立法会的决定,但希望议员采取高度审慎的态度,确保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声誉和地位,以及不会损害香港一直秉持的合约和法治精神。又希望立法会的调查工作不会影响银行处理事件的进度,并期望议员理解,银行处理事件时,需要平衡客户、股东及员工的利益。
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也发表声明,对结果表示失望,但承诺作出配合,发言人强调特区政府和公众一样有决心找出事件真相及吸取教训,也致力于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发言人引述银行指,立法会决议动用《特权法》,银行会咨询他们的法律意见及研究在资源上能否兼顾回购和聆讯。
香港东亚银行主席兼立法会金融界议员李国宝12日在立法会上尝试力挽狂澜,表示一旦引用特权法,会令银行不能以最大努力帮助投资者,对任何一方都没有好处,也开香港调查私营机构的先例,损害香港金融中心的地位:“有关个案已交给银行处理,可能会调解及仲裁,投资者也可到法院寻求协助,用特权法处理是不会对事件有帮助的”。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也力陈对引用特权法有保留,提醒议员考虑引用特权法是否最符合整体利益:“有银行曾向我们表示,鉴于被立法会传召犹如接受公开聆讯,他们必须集中所有人手及资源应付,同时也恐防在调查完成之前向投资者提出回购或和解会对本身不利,很可能会待立法会调查完毕再决定是否及何时继续有关工作!
【编辑:刘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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