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初,苏敏在网上订做的婚纱寄到了。大小正合适,蓬松的裙子正好掩住怀胎5月的肚子,她满心欢喜。苏妈妈却笑得有几分尴尬。喜的是29岁的女儿终于不是“剩女”了。尴尬的是女儿挺着大肚子办婚礼——这要放在她那个年代,永世不得抬头啊。苏敏笑眯眯地安抚道:“奉子成婚又怎了?以前要浸猪笼,现在叫‘双喜临门’,时代不同啦!”
每个年代的婚恋都打上了各自的时代烙印。从包办婚姻到自主婚嫁,从组织安排到网络速配,从工农兵吃香到商贾受捧……新中国成立60年来历经风雨,中国人的婚姻状况也经历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1950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在北京颁布。这是新中国的首部国家大法,宣布废除包办强迫,实行婚姻自由,建立一夫一妻的新婚姻制度,彻底颠覆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传统婚姻。
这是一场轰轰烈烈的解放运动。长期以来,婚姻对中国人而言承载着“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世”的重任,包办、童养媳、一夫多妻等等都因此长期合理存在。如今传统伦理突然成了封建思想余孽,新婚姻法带来的冲击和震撼是巨大的。
国家开展了为期3年的婚姻法贯彻运动,依靠由上而下的力量,个人权利意识开始在婚姻关系中觉醒。
“这一回我可要自己找婆家呀……”拒绝包办、大胆追求婚姻自主的《刘巧儿》唱出了人们对新婚姻的向往。身为中国新女性典范的刘巧儿还唱出了姐妹们的择偶心声——劳模,“争一对模范夫妻立业成家”是当年老百姓至高的婚姻理想。
虽是为爱抗争,但刘巧儿所代表的新婚姻观里,解放和进步是最鲜明的色彩,其重要性远远超过了爱情。而婚姻一旦被赋予了多重政治含义,很多时候并不能完全自主。
组织安排曾是盛行的婚恋方式,比如给风华正茂的女青年安排历经沧桑的革命英雄。这种安排,爱情明显被忽略了,“先结婚后恋爱”——组织为你安排了最好的生活方式。
离婚一度被视为妇女解放的象征。但由于新婚姻法引发的全国离婚潮,到上世纪50年代中后期,离婚案件开始强调“正当理由”,解除婚姻关系变得非常困难。
然而不管怎样,追求婚恋自由的婚姻观已经深入人心,并得到整个社会的认同。
自由、平等的新婚姻正欲一路前行时,浩浩荡荡的“文革”却拉开了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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