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政协委员倪萍表示,“山寨”中有很多盗版,所以坚决反对“山寨”文化和“山寨现象”。她表示,要从法律上和行政上采取手段,立法制止,同时从舆论上给予制止。(3月4日《新京报》)
对于一些打着山寨旗号的盗版、侵权、伪劣商品,我们自然应该依法“封杀”禁止,而对于“山寨”文化现象,谈立法“封杀”,则实在是有些不够宽容。
从目前来看,山寨文化是指以模仿或恶搞名人、名节目而取悦大众的通俗文化,它并不比所谓高雅文化低人一等。殊不知,还有很多人喜欢这类“模仿秀”,将其封杀,这些人自由选择文化娱乐的权利岂不是被剥夺?文化多元性又从何谈起?
不喜欢或者是担心其会产生不良影响,就上升到法律层次将之宣布为非法,这恐怕是文化洁癖、立法依赖症的一种。其实,主流的相声文化里面也有很多模仿名人唱歌说话的。当年,倪萍不也是因为模仿村干部广播开会惟妙惟肖,才让更多的观众喜欢上她的吗?这难道不也是一种“山寨”吗?要说“山寨”,倪萍可当山寨寨主。其实,模仿是人类的天性,文化都是在模仿、借鉴中成熟起来,相声、小品、天鹅舞等等不都是如此吗?
实际上,“山寨”文化之所以流行,是因为主流的“城堡”文化太过封闭而不够开放,文化不够多元。央视的春晚如此,电影大片、电视片也是如此。因此,与其封杀“山寨”文化,不如反思主流的“城堡”文化是否足够开放、兼容并包。(欧木华)
【关于我们】-【 About us 】- 【联系我们】-【广告服务】-【供稿服务】-【法律声明】-【招聘信息】-【网站地图】-【留言反馈】 |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