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在某论坛上贴出了一份从中国专利数据库检索系统中搜到的雷人发明申请,用放射性“同位素”助反贪:可在钱物上加入名为镭或钴的放射性同位素,然后将带有该种放射性同位素的钱物交与被检测人。若其收受了这些钱物,反贪部门用相应的探测仪即可发现其钱物藏匿的地方。(2月11日《信息时报》)
这个反腐“新发明”确实简便易行。不过,这需要一个前提,那就是让行贿者在行贿之前把镭钴等放射性同位素抹在钱物上。可是,哪一个行贿者愿意这样做呢?因此,“镭钴验贪法”在操作上就存在悖论。难怪网友们纷纷觉得这个“新发明”太搞笑了。说实话,我本人倒不觉得“镭钴验贪法”有多可笑,因为类似的反腐新招时有出笼。比如有的地方为了防止干部借婚丧嫁娶大操大办规定宴席不得超过多少桌,有的地方为了预防公车私用给公车都装了电子定位设备,有的地方让干部夫人和孩子当廉政监督员并美其名曰“小眼盯大眼”……诸如此类。官方出台的这些反腐措施比民间发明的“镭钴验贪法”高明吗?
综观近年来出台的种种“反腐新招”,你会发现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技术主义”,即大都是试图利用现代科技或技术手段遏制腐败行为。实际上,把镭钴等放射性同位素事先放在钱物上然后探测与把电子定位设备事先安装在公车上然后定位,可谓异曲同工。如此,“镭钴验贪法”也可以算是“技术反腐”的“新成果”。
也不能说这些技术性的“反腐新招”毫无价值。没有技术或新招,反腐败肯定缺乏效率。但预防和查处腐败,技术永远是第二位的,制度才是第一位的。在目前之中国,反腐败最缺乏的并不是技术,而是制度。要想知道公车何时在何地被何人使用,要查明某名干部是否非法收受了财物又藏匿在哪里……技术上都不是太难,关键在于公众能不能真正地监督权力、司法机关能不能独立地依法办案、发现了违法犯罪嫌疑又能怎么样?其实,很多腐败的证据就摆在光天化日之下,不需要使用任何技术手段就能得到腐败的证据,比如一些干部购置的豪宅名车。
高调反腐倡廉,中国已进行很多年了,但腐败却“越来越严重”,为什么呢?不是因为技术太落后了,而是因为制度太不完善。要从根本上遏制腐败,必须走出“技术反腐”的窠臼。(盛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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