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黑龙江省政府了解到,为实现困难群体的稳定就业,这个省近日出台政策,政府开发岗位要优先安排符合岗位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
据介绍,黑龙江省加强就业援助,将进一步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大力开发城乡基层面向群众的公共管理和服务岗位。社区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和机关事业单位非列入编制的工勤岗位,要优先安排符合岗位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
政策规定,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要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对2009年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期满,未能实现稳定就业的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其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一次性延长,期限不超过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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