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十月九日电 (记者 张朔)今日在北京召开的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将研究推进中国农村改革发展等问题,能否推动土地制度改革受到普遍关注。
中共中央党校教授、三农问题专家曾业松今天接受本社记者专访,在谈到农村制度建设,特别是土地制度改革时,对会议提出四点预期。
其一,农民承包经营权将更加长久。
中国的农村改革始于土地承包。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到九十年代初,土地承包期已从十五年延至三十年。
“土地承包权关系到农民的生存,是农村最大的民生问题!痹邓上M,通过三中全会,广大农民能再得到一颗定心丸!芭┟裼辛送恋氐某ぞ檬褂萌,有利于;づ┟窭、调动农民积极性,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培育土地市场,促进城市化健康有序发展;有利于遏制城乡上下的圈地风,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他进一步分析称,过去规定土地承包关系长期不变,但“长期不变”还是有期限的。最近胡锦涛总书记在安徽调研时说:承包经营权长久不变,“长久不变”则是无期限的。一字之差,含义大不相同。
对于一些专家提出的“永包制”,曾业松解释说,“长久不变”与“永包制”概念也不一样!坝腊啤本褪怯谰貌槐。这个说法似乎有些绝对化。由此看来,如果中央确立土地承包权关系长久不变,既体现与时俱进的精神,也体现科学发展的理念。
其二,土地流转必须尊重农民意愿,耕地红线不能失守。
“有些地方采取强制手段,强迫农民转让土地,甚至随意改变土地用途。这应该引起各级政府高度重视!
曾业松希望,中央重申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能改变土地所有性质和土地用途。其中,不改变土地用途就是要守住耕地红线,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在当前世界面临粮价高企的形势下,这一点显得尤为重要。
其三,土地流转方式要避免随意性。
曾业松说,因不熟悉法律政策、无法预知土地增值效应,许多农民对土地流转感到茫然,或是不敢把土地流转出去,或是流转协议与合同不完备,留下很多隐患。
例如在经济发达的东南沿海省市,农民与企业签订土地转让合同时,按当时的土地产出效益为基数确立了补偿标准。但随着土地不断增值,农民不能分享土地增值收益,往往引发纠纷,甚至发生严重冲突。
曾业松希望,会议能推动完善土地流转制度,提供多种流转方式供农民选择。一方面要尊重农民意愿,尊重农民话语权;一方面合理评估土地价值,增强合同的科学性、严肃性。
其四,完善征地法规,规范征地行为。
曾业松预期,三中全会将继续强调实行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并改革完善征地制度,规范政府和企业征地行为。
他特别提出,政府除了公益事业需征用农民土地,不得以其他名义征用农民土地,从中获得高额土地差价收入,侵占农民土地利益。而无论政府还是企业征地,都必须给农民合理的补偿,并做到就业、住房、保障等先行,切实保障农民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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