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宜州爆炸事故周边大气地表水对人体无影响
2008年08月28日 12:51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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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宜州“八·二六”爆炸事故企业现场。图为消防官兵继续在现场搜救。 中新社发 杨继武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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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宜州八月二十八日电 (记者 杨志雄)记者今从广西宜州“八•二六”爆炸事故救援指挥部获悉,二十七日下午国家环境;げ孔矣牍阄骰繁2棵抛彝ü殖〉鞑,一致认为,目前宜州爆炸事故周围大气、地表水总体对人体没有影响。
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总队长黄鹏飞介绍,此次爆炸事故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危害相对较小,主要原因为被引爆燃烧的化学物品产生的污染物质比较单一,主要是甲醇浓度超标,而甲醇是一种易挥发、易燃烧的有害物质,经过燃烧后形成二氧化碳和水,对周边大气环境和水质影响持续时间不长。
据了解,根据爆炸事故污染源特征及周边环境敏感点、环境受体分布情况,事故救援指挥部于二十六日调运了十四吨活性炭,对抢险灭火时的污染水进行吸附,并在排污口筑起四道拦污坝,将污水进行处理后再排入当地主要河流龙江河。同时,广西环保部门在同福码头至洛东电站龙江河段,设置了十一个监测点,对龙江河水质进行实时监控。
专家认为,目前龙江河水质达到国家地表水三类标准,下游也未发现生物死亡;爆炸区周边的空气甲醇浓度没有超标,空气质量达标;婆舴沙,下一阶段环保部门将继续采取措施,加强监测和指导,确保在清理爆炸区废墟时不出现环境污染事故。
截至二十七日下午四时三十分,经爆炸事故企业核实的二十名失踪人员全部找到。至此,事故共造成二十人死亡。参与抢险的救援人员已完成救援、抢险任务,于二十七日下午五时三十分开始陆续撤离。此前被成功转移的爆炸区附近村屯及工厂职工、家属一点一五万名外迁群众全部迁回,恢复正常生活秩序。(完)
【编辑:庄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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