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需粉饰,无需溢美!5·12”汶川地震发生后,中国政府的杰出表现,赢得了空前的赞誉,无论国内国外。
近日,《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及时发布,又是好评如潮。舆论普遍认为,条例颁布意义巨大,灾后恢复重建选择立法规制,给予了人们明确的未来预期,激发了人们重振生活的信心与活力。这是中国政府依法行政的鲜明足迹,更标志着中国软实力在制度层面上的崛起。
从赈灾到重建,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头绪纷纭,百端待举,立法介入谈何容易。国务院法制办主任曹康泰用最朴实的语言说道:“当国务院各部委组织救援冲锋在前时,我们搞立法的,惟一能给灾区人民做贡献的,除了捐点款,就是做好本职工作!
前后15天,《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诞生了。在这一出色答卷的背后,有着怎样的鲜为人知的幕后新闻?近日,本报独家专访国务院法制办农业资源环保法制司司长王振江,此刻,疲倦尚未从他的脸上完全退去。一问一答之间颇有故事。
15天立法日程表
王振江说,任务是在5月26日下达的。这时距离汶川地震发生仅14天。
5月26日当天,立法小组成立,白天讨论思路,晚上开始动笔。
5月27日,国务院法制办把第一次征求意见稿,在下班前,发到了35个国务院部门和四川、甘肃、陕西、云南、重庆5个灾区政府征求意见,要求他们28日下班之前回复。
5月28日下午,国务院法制办从征求意见的35个国务院部门中,选取了15个与抗震救灾、恢复重建关系特别密切的部门,直接带上意见来开座谈会。国务院法制办主任曹康泰、副主任张穹到会听取意见。
5月28日晚上,根据反馈意见,立法小组人员立即进行修改,形成了第二次征求意见稿。
5月29日,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印送45个国务院部门(增加了10个部门)征求意见。当天又是连夜对条例进行了修改。
5月30日,立法草案报告说明起草完毕。
5月31日,经过法制办领导审定,晚上7点半报送国务院。
6月2日,根据温家宝总理指示,草案又专门征求了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的意见,同时,又补充征求了国家民委等几个部门的意见。
6月3日,对征集上来的意见又进行了研究并修改草案。
6月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根据常务会议的精神,立法小组连夜修改,干了一个通宵。
6月5日,草案又报到国务院。
6月8日,温家宝总理为此签署国务院令。
6月9日,新华社发布《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
从启动到出台,整整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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