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600万 他都不承认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武龙受贿一案今天在安徽省合肥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检察机关指控其于1995年初至2006年6月间,利用职务便利非法索取或收受有关公司负责人给予的贿赂款共折合人民币683万余元,并为其谋取利益。庭审进行到下午5点钟结束,法庭将择日进行宣判。
今年65岁的王武龙在任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之前,先后担任南京市市长、市委书记,江苏省省委常委、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等职。去年下半年,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王武龙涉嫌受贿一案由安徽省检察院立案侦查。今年5月23日,安徽省检察院依法指定合肥市检察院审查起诉。12月3日,该院将此案提起公诉。
根据检察机关的指控,1995年初至2002年4月,王武龙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江苏金大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办理黄埔项目土地出让手续、减免土地出让金、土地置换手续以及会见外商等事宜提供帮助。为此,王武龙先后9次收受该公司负责人朱某给予的人民币200万元、港币20万元、美元2万元,折合人民币237万余元。
1997年初至2006年6月,王武龙利用职务便利,为力联集团有限公司承揽宁高一级公路K7标段工程、南京长江第二大桥南汊桥景观照明工程、收购南京南北建设实业总公司、追要欠款及缓交土地出让金等事宜提供帮助。为此,王武龙先后8次索取或收受该公司负责人翟某给予的人民币共计445万余元。检察机关认为,王武龙受贿情节特别严重,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今天的庭审从8点30分正式开始。据旁听人介绍,整个庭审过程中,王武龙的认罪态度“绝对不好”,对于检察机关指控的绝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均予以否认。鉴于王武龙的当庭表现,公诉人在发表公诉意见时建议法庭对其“从重处!。最后陈述阶段,王武龙仅就无法辩解的事实轻描淡写地表示了一下忏悔。
另据了解,2006年10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依法终止了王武龙的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这之后不久,王武龙受到了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记者吴贻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