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记者最近在河南省卢氏县采访时发现,县委常委们还在上世纪50年代末修建的土坯房中办公,每人两小间20多平方米,寝办合一,“墙体尽管涂上了红色涂料,斑驳之处仍可见不断掉渣的层层土坯”。7月15日《人民日报》头版对此做了报道,迅速引起轰动。多家媒体随后进行了跟进报道,进一步介绍了卢氏县的一些党政机关在简陋寒酸的条件中办公,而将新增财力用于改善民生的情况,读来令人感动不已。
上月初,中央纪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并通报了河南省濮阳县违规修建豪华办公楼及领导干部住宅等几起典型案件,全国上下掀起了一场针对党政机关豪华“衙门”的清理风暴。在这个背景下,卢氏县县委常委们在破旧得“不断掉渣”的土坯房中办公,与那些以竞相兴建“小天安门”、“小故宫”、“小白宫”为能事的地方,形成了不啻天壤之鲜明对比。
有人或许会怀疑,卢氏县委是不是在“作秀”?多家媒体的调查采访足以证实,随着经济的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加,卢氏县并非没有能力盖一个像样的办公楼,只是他们深刻地认识到,改善民生远比改善党政机关的办公条件更重要。因此,他们才乐得在早已“落伍于时代”的土坯房中办公,同时才舍得把新增财力用于修山区公路,新建县医院门诊楼,组织深山独居户搬迁扶贫,为农村孩子提供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等等。如果一定要说这是“作秀”,那么,这样的“秀”又有几个地方能作得出来呢?
现在,不少地方都把党政机关办公楼作为“形象工程”,党政机关办公楼的确能在一定程度上代表地方的形象,但并不是说办公楼修得越高档豪华,这个地方的形象就越光彩照人。恰恰相反,一些地方盖起了高大巍峨的豪华“衙门”,却丢掉了群众的信任,损害了党政机关的形象。卢氏县县委常委在土坯房中办公,他们的实践雄辩地证明,党政机关的办公条件简陋一些、寒酸一些并不丢人,或者说,党政机关办公其实只需要“经济适用”的条件就足够了,超出实际工作需要的部分,就是不必要的浪费。
有一种看法认为,在那些贫困和艰苦的地方,党政机关办公条件只能“将就”,但在相对发达和富裕的地方,党政机关办公楼修得高档豪华一些并不为过。这是一个不小的误解。无论是贫困县(市)还是富裕县(市),也无论这个地方是否具有雄厚的财力,动不动就修建远远超出实际需要的豪华“衙门”,都属于典型的奢侈性、炫耀性消费,都是与“执政为民”的宗旨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格格不入的。
另有人认为,乡镇级党政机关不能盖豪华“衙门”,县处级党政机关办公楼的标准则可以适当高一些,地市级党政机关办公楼可以再高一些,以此类推。这也是一个不小的误解。如果说前一个误解是落后的贫富观念在作祟,那么这个误解就是落后的等级观念在作祟。正确的做法是,县处级党政机关办公楼标准不一定要比乡镇级党政机关高,地市级党政机关办公楼标准也不一定要比县处级党政机关高,一个地方修什么样的办公楼,应当因地制宜,从实际工作需要出发,经过有关部门和专业机构的认真论证,并经过人大机关的批准,形成民主的、科学的方案,获得广大群众的认可。
当然,县委常委长期挤在简陋不堪的土坯房里办公,河南卢氏县的故事只是一个特殊的例子。我们希望其他地方的党政机关向卢氏县学习,并不是说要机械照搬他们的土坯房,而是要学习他们先百姓之忧而忧、后百姓之乐而乐的民本观念,学习他们以民生疾苦为重,而不以办公条件寒酸为耻的务实精神。(作者:潘洪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