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11日电 法制日报消息,目前中国的机动车报废后,车牌由车辆管理所收回,机动车所有人购买新车后,需要另外申请新的车牌。不过记者10日从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了解到,这一限制性规定将会取消。公安部日前下发了《服务群众十六项措施》,从2007年7月1日起,有车族将会拥有“终身车牌”。
报道称,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生活中,有的机动车所有人由于个人喜好、使用方便等原因,希望继续使用原来的号牌号码。而现有的规定,限制了机动车所有人的这一需求。为了满足这些群众的需求,规定原机动车报废6个月内,机动车所有人购买新车办理注册登记时,可以申请继续使用原号牌号码,也可以重新选择新的号牌号码。
“机动车所有人超过6个月未提出继续使用号牌号码申请的,车辆管理所收回该机动车号牌并重新启用,供群众公开选取。”这位负责人表示,为了防止有些人恶意买卖或变相买卖机动车号牌号码,规定申请继续使用报废机动车号牌号码的,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的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同时规定,机动车报废前涉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机动车所有人不得申请使用原号牌号码。
据了解,《服务群众十六项措施》将分两个阶段实行,7月1日起实施其中10项措施。(徐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