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的平等;ぴ,实际上有利于穷人利益的维护!敝泄ㄑЩ崦穹ㄑа芯炕峄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物权法主要起草人王利明1月16日在“物权法与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研讨会”上这样说。目前,全国人大正在审议中的物权法已经先后经过7轮审议,等待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审议通过。
物权法上的平等;ぴ,是指物权的主体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其享有的所有权和其他物权在受到侵害以后,应当受到物权法的平等;。王利明介绍,平等;な俏锶ǚǖ氖滓,也是制定物权法的指导思想。他说,物权法的平等;ぴ,是对公民的基本人权的;。私有财产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它与生命权、自由权一起被并称为公民的三大基本权利。一方面,私有财产权是直接关系到公民的生存权的问题,例如,对广大人民群众所享有的私有房产权而言,一旦遭受侵害,就可能影响生存。例如,某些地方官员打着公共利益的旗号,进行非法拆迁并且不给予合理补偿,这就使得一些老百姓的利益受到侵害。在这种情况下,强调平等;,实际上有利于维护穷人的利益。所以,对广大民众的财产;ざ,物权法不仅关系到其基本财产,而且关系到其生存权。另一方面,财产权关系到公民的人格尊严和自由,尊重和保障人权,首先要平等对待和保障私人财产所有权。物权法的平等;ぴ蛘俏吮U瞎窕救ɡ氖迪,根据宪法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要求,也需要对公民的财产权实行平等的;。
王利明认为,平等;な嵌运忻袷轮魈宓囊惶灞;!拔锶ǚㄗ魑恢值髡撇槭艉屠霉叵档幕痉,其基本原则是建立在民事主体在法律地位上一律平等的基础之上的。自然人无论贫富、强弱,其财产都应该受到平等对待!
“物权法的平等;ぴ,是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要求!蓖趵髦赋,平等;ぞ褪且;っ恳桓龉竦牟撇,;す愦笕嗣袢褐诘母纠。尤其是,这种财产不仅仅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动产和不动产,还包括9亿农民所享有的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财产权利。这些权利都应当受到物权法的平等;。
“对于劳动法等财产分配法律而言,必须着重对劳动者等弱势群体的;,但是却不能采取区别对待、杀富济贫的做法,否则就会遏制广大人民群众创造财富的积极性!敝泄ㄑЩ崦穹ㄑа芯炕岣被岢、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尹田强调说!八饺怂腥ǖ钠降缺;な墙⒑托成缁岬谋匾跫。我们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一种竞争经济,竞争的结果必然是优胜劣汰,中国经济改革的重要作用就在于破除了平均观念,倡导平等精神,这样才能调动广大老百姓的积极性。但是,依据法律的性质和功能,物权法与税法、劳动法、社会保障法等财产分配法律不同,物权法是财产的;し,其任务是对依法进行的财产分配结果予以法律上的确认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财产分配的结果必然不是均等的,会有贫富差异。但是,穷人和富人的合法所得必须予以同等的法律;,对于税法等财产分配法律而言,必须考虑个人利益和整体利益的平衡!
“物权法与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研讨会”由中国法学会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承办。(据中国青年报;李姜颖 万兴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