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刊用中国《中华文摘》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文/宾语 车恂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因宋代名臣包拯而扬名,“包公故里、滨湖新城”——这是包河人对外亮出的“名片”。
作为包河区第一任区委书记,吴广春在区里召开的第一次党代会上,就提出要沐“清官文化”,行“廉洁教育”,努力在全区上下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道德价值观念和社会风尚,自觉维护“包公故里”的对外形象。人们无法相信的是,就是这样一个整天高喊廉政口号的区委书记会是狂捞300多万元的大贪官。
曾经是个好干部
吴广春是合肥市肥东县解集乡人,以廉洁著称的宋代名臣包拯就出生在解集乡。上小学时,吴广春的理想就是做一个像包拯那样正直的人。
1982年,吴广春从安徽大学经济系毕业后,分到肥东县委组织部任干事。由于人缘好,有学历,组织能力强,两年后就被推选为团县委书记,先后获得合肥市和安徽省“新长征突击手”称号。1988年,当选为共青团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1989年,年仅34岁的吴广春成为肥东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被选派到安徽省委党校参加县处级干部培训班;1992年8月,在省委党校学习结束,一年后就升任肥东县委副书记、县委组织部部长兼县委党校校长。2000年9月,吴广春调任合肥郊区区委副书记、代区长,一年后成为区委书记、区长。
在肥东县任职期间,吴广春工作敬业,修身律己,给人留下了“为人正派,为官清廉”的印象。
2002年3月6日,经国务院批准,合肥市郊区更名为包河区,区委书记吴广春在全区干部大会上充满信心地提出,要把新包河做大、做强、做出名来!
为了做大、做强,2003年包河区在全省县区中第一个明确提出力争“两个率先”(在全省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在中部地区率先崛起)的奋斗目标。2004年,全区的生产总值、农民人均纯收入等六项重要经济指标均位居全省县区第一,区级财政收入位居全省城区之首,成为“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相继获得了“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区”、“全省信访稳定工作先进区”、“全省社区党建工作示范城区”等一系列荣誉称号。招商引资连续三年在全市考核中名列第一。
吴广春的“正面形象”为他赢得了荣誉和掌声。2005年,他以12.82万张的最高得票数被评选为“合肥市十大新闻人物”,被媒体誉为“包河区38万人民的光荣与骄傲”。团中央、科技部和安徽省委、省政府把“五四”奖章、“全国科技进步先进个人”、“全省发展乡镇企业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授予他。
“我很自豪,也很骄傲,因为我见证了一个新区的诞生,也见证了一个梦想的放飞。”2005年12月,吴广春在调离包河区赴任铜陵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前,和区委班子成员话别时,说得很动情。
吴广春作为市委常委最后一次公开露面是2006年11月13日。当天上午,他在铜陵市行政中心信访楼接待群众来访,之后就没有再公开露面。2006年11月16日,安徽省纪委对吴广春进行立案调查。鉴于其行为已经涉嫌犯罪,2007年3月7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将此案指定安庆市人民检察院进行管辖。同年4月28日,安庆市人民检察院以吴广春涉嫌受贿对他刑事拘留,5月12日将其执行逮捕。
夫妻联手收受贿赂
调查发现,吴广春在肥东县和初到合肥市郊区任职时,没有收受过贿赂。他也曾珍惜过手中的权力,是个廉洁的干部,但随着职务的升迁,权力的增大,他最终没有跳出“贿随权集”这一规律。
法院查明,吴广春在合肥市郊区担任代区长的15个月里,曾有两人上门找他办事,一个为子女,一个为妻子,都是工作安排上的事。
2001年春天,原合肥市郊区某办主任阮某在一次私人宴会上给吴广春敬酒时,提到儿子小阮马上就要大学毕业了,想请吴广春帮忙安排到区政府机关。正在兴头上的吴广春,答应等其子毕业时考虑。当年9月,在吴广春的协调下,经郊区人事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小阮被安排到区农机局工作。事后,阮某送去2000元人民币的“感谢费”。这是吴广春从政以来的“第一贿”,但从此在他的心里埋下了“贿根”。
吴广春的妻子浦振华原是肥东县自来水厂的一名工人,2001年被调到合肥市郊区房产局。虽说只是一名普通的工作人员,但其区长夫人的身份,让人们看到了她的价值。
首先接近浦振华的是房产局副局长费某。费某的妻子周某一直是区置业公司的临时工,为了妻子能尽快转正,2001年10月,费某通过浦振华找吴广春帮忙。费某是浦振华的领导,吴广春也想给妻子创造一个良好的人际环境,就在周某的申请报告上批示:请区人事局拟后提请研究。转眼到了2002年1月,周某的转正问题还没有解决,费某就来到浦振华办公室,给了浦2000元移动电话缴费卡,浦嘴里说着“这多不好意思”,顺手把电话卡放进了抽屉里。当晚,吴广春到家后,浦振华把费某送电话卡的事告诉了他,要他“再给人事局交代一下”,吴广春“嗯嗯”着答应了。很快,在吴的帮忙下,周某转为正式职工。
2001年底,吴广春登上合肥市郊区权力的顶峰,成为区委书记、区长,仅仅过了3个月,郊区更名为包河区,吴广春成了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权力大了,求他办事、送礼的人也就多了,浦振华也开始为丈夫“理财”忙碌起来。2002年初的一天,包河区人武部科长徐某为妻子黄某工作安排的事,用信封装着3000元人民币来到吴广春家,请浦振华帮忙,3000元换来3个字——“你放心”。事后,浦振华把收钱的事告诉了吴广春。不久,黄某被安排到包河区一家房地产公司工作。
据统计,当包河区区委书记的第一年,吴广春共收受13人贿赂9.5万元,其中,10人所送8.9万元是浦振华收下后告诉吴广春的。有的行贿者送钱给吴广春遭拒绝后,转走“夫人路线”,同样奏效。
2002年8月的一天,包河区青年社居委会原书记许明祥(已判刑)找吴广春帮忙解决女儿许芳(化名)工作的事,并将有合肥市委原副书记许道明(已开庭受审)签批意见的推荐表呈给吴广春批示,吴广春没同意。后许明祥经人指点,带着2000元购物卡直接去找浦振华转请吴广春帮忙。吴广春第二天就在推荐表上作了“区教育局根据许书记批示精神给予关心帮助”的批示,使许明祥深受感动。此后,许明祥又两次送给浦振华9000元人民币和购物卡。在吴广春的帮忙下,许芳被安排到一小学工作。
2005年夏天,为了另一个女儿许芸(化名)的工作问题,许明祥直接把浦振华邀到酒店包厢吃饭,并把4000元购物卡塞给了浦振华。不到半年时间,许芸就在吴广春的关照下,被安排到包河区机关工作。
由于拽住浦振华这条“藤”,基本上就能摸到吴广春给的“瓜”,给浦振华送钱的人越来越多,她的办公室、家里、饭店、茶楼等场所,都留下了众多行贿者的身影。在浦振华收受钱物后,吴广春先后向有关部门“批示”28次,“打招呼”12次,夫唱妇随后变成了妇收夫纵!
从2002年到2005年的短短4年间,吴广春相继收受80人所送187笔贿赂共计人民币140多万元,经浦振华之手收受的高达145笔116.2万元,吴广春本人经手收受的只有38笔12.5万元。一时间,人们私下里流传一个说法:找吴通融,没谱(浦)不行。
贪父母带出“全家腐”
浦振华在房产局工作很清闲,一天到晚就忙活两件事:一是四处吃请,帮助丈夫收钱;二是到家后向吴广春转达行贿人的请托。有的时候,一天要赶几个场子,请她吃饭的人都要排队。
2002年3月,包河区成立包河工业区,在吴广春的关照下,郊区经委副主任王玉林被提拔为工业区主任。2003年春节前的一天,为感谢吴广春的关照,王玉林请浦振华吃饭时送给浦2万元,浦收下后告诉了吴广春。2003年,王玉林为了给从粮食系统下岗的弟弟找份工作,多次到吴广春办公室请吴帮忙,吴答应帮忙,并在王玉林弟弟的申请报告上作了批示。同年底的一天,王玉林为弟弟的工作安排问题再次请浦振华吃饭并送上2万元,浦收下后告诉了吴广春。转眼到了2004年底,王玉林弟弟的工作问题还是没解决,只好继续请浦振华吃饭。就这样,浦振华3顿饭就收获6万元。
浦振华自己赶饭局,还经常和吴广春一同赴宴。2004年6月的一天,安徽华润房地产公司法人代表徐某请吴广春夫妇吃饭时,向吴提出想承建九华山菜市场改造工程,吴答应帮忙。饭后临走时,徐某塞给浦振华一个红色纸包,浦到家一看,是2万元购物卡,就告诉了吴广春。
吴广春夫妇的行为也在影响着他们的子女,使子女对一些人送钱送物习以为常。2003年1月,包河区教委副主任张某被提拔为区教育局局长、书记。为表示感谢,这年春节前的一天,张某夫妇请吴广春一家人吃饭,吴广春因故未到,张某的妻子在饭店送给吴的两个孩子每人3000元,两个人高兴地收下了。
2003年,安徽万振建设集团董事长万某在吴广春的支持下,承建了包河工业区的包河苑工程。在开发过程中,吴广春为万振公司节省了大量的拆迁补偿费等资金。为表示感谢,万某6次到吴广春家,送去现金和购物卡11万元。2004年8月,万某听说吴广春的女儿想在万振逍遥苑购买新房,在万振公司办公室送给吴的女儿15万元。
吴广春夫妇都是土生土长的肥东人,在省城有众多亲属。随着吴广春在包河区走向权力的顶峰,这些亲属纷纷前来靠上这棵大树抢金夺银,在吴广春案件中充当了推波助澜的角色。
肥东县市政工程公司第二分公司经理浦某与浦振华的父亲是朋友,浦振华尊称其为叔叔。吴广春在肥东县工作时,两个人就熟悉了。包河工业区立项后,在吴的关照下,浦某相继承揽了合肥银联彩印公司工程、小刘瓜子生产线基地工程、包河区广电中心工程等项目。2003年和2004年的春节前,浦某先后两次到浦振华的办公室送了1.5万元的“过节费”。吴广春觉得浦某挺会来事的,就把百邦创业园工程、包河区花园大道等项目都交给浦某做。浦某不断通过浦振华对吴广春“感谢”,吴广春不断把工程交给浦某承包,就这样,浦某先后6次共送给吴广春“感谢费”25.5万元。
2001年夏天,吴广春的亲戚李某让吴帮忙在包河区搞点道路工程干干,吴就给当时的包河区交通局局长打招呼:“让李某到交通局下面做点工程,你们关照关照!鼻锏囊话咽址⒒叭霉卣,还敢不关照吗?这位局长就安排李某承揽了包河区交通局下属公司十五里河上游一段沙石路工程,赚了不少钱。为表示感谢,李某5次到吴广春家共送给浦振华人民币5万元。此后,李某又承揽了几项工程,每“拿下”一项工程,李某就要利用节日上门感谢一到两次,先后14次送去“过节费”20万元。
这些亲戚中,有的还充当了吴广春收礼受贿的牵线人。
2002年8月,包河区原纪委常委陈某为了能换个岗位,托人通过浦振华的堂叔送给浦振华人民币4000元。2004年3月,陈某调整到区政法委任副书记。
2004年上半年,合肥市金环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经理调离,由副经理王某主持工作。为了能出任经理,王某与吴广春的妹夫宋某等一起到北京中央党校借看望吴广春之机,送给吴人民币3000元。在吴广春的关照下,2004年11月,王某担任了金环房地产公司经理。
在吴广春的关照下,2005年6月,包河区广电局副局长李某的妻子调入区直机关工委工作,为表示感谢,李某通过吴广春的外甥送去人民币2000元。
……
吴广春对上述亲属牵线受贿,从来没有制止和拒绝过。
无颜面对乡下老母亲
2007年10月25日上午,铜陵市委原常委、组织部部长吴广春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在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虽然吴广春受贿的笔数多,金额大,但由于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和犯罪事实均未提出异议,庭审进行得非常顺利。
法庭最后陈述时,吴广春的眼圈红了。他声音缓慢地说:“我作为一个农民的儿子,在组织的关心培养下,一步一个脚印地走上领导岗位,非常不容易。我没有管理好自己,也没有管理好家庭,我感到十分痛心,后悔莫及……我现在最希望得到的就是早日获得自由,为我那独自在农村老家生活、需要人照顾的86岁的老母亲尽孝心……”
2007年12月29日下午,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公开宣判。鉴于吴广春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纪检委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实,积极退清赃款,有一定的悔罪表现,依法可予以从轻处罚。
法院以吴广春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判处吴广春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0万元;受贿所得赃款人民币144.7万元、美元3500元,来源不明的巨额财产人民币174万元、美元4980元,非法所得人民币28.9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2008年1月9日零时是法定上诉期的最后期限,吴广春没有提出上诉,法院判决已正式生效。
(摘自《法制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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