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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迟福林
实现大部门体制,是要求政府体制改革在以往侧重精简政府机构和人员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对政府职能配置效率和政治效率的提高。
实行大部门体制是在全面推进政府转型、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背景下提出来的,和过去几次机构改革有连续性,但背景却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因此,在新阶段的特定背景下,应当把实行大部门体制同市场经济发展程度、社会发展阶段变化、现代政府治理模式变化相适应。第一,政府应当发挥以提供经济性公共服务为重点的经济职能;第二,政府应当发挥以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为重点的社会职能。此外,政府建设更需要朝着良好的公共治理结构的方向发展。就是说,新阶段的现实需求决定,不能以机构整合为目标来推进大部门体制。
进入新阶段,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这必然要求政府职能、机构设置要适应阶段发展的要求,这个变化要具有方向性和未来的相对稳定性。政府在努力增加物质财富的同时,面临全体社会成员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问题。全社会基本公共需求增加了,政府需要在基本公共服务中确定主体地位,发挥主导作用。近年来,社会公共安全、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全面凸显,政府如何在社会和市场中实行有效的监管十分重要。就是说,这次机构调整应当围绕新阶段的可持续发展和全社会基本公共需求来进行。
过去的几次机构改革,虽然也十分强调政府职能转变,但重点还是落在精简机构、提高行政效率上。这次机构改革的主要目标是推进政府转型,实行大部门体制、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都是推进政府转型过程中的重要措施。也就是说,在初步建立了市场经济体制的条件下,政府应当从过去经济建设型、行政控制型的治理模式转向服务型、公共行政型的治理模式。
面对我国行政成本增多、行政效率不高、体制机制性腐败问题突出的情况,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调整,要朝着良好的公共治理结构的方向发展。
新阶段实行大部门体制,重要的在于,要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决策与执行分开、中央与地方关系的调整、公共治理结构的改善相联系。例如,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对政府职能的要求看,实行大部门体制应当考虑:加强政府中长期战略规划职能,加强国家的能源战略职能,加强国家对外经济战略职能,将国有资产管理纳入国家的经济战略职能,强化市场的监管职能和统筹协调,扩大国家环境;ぶ澳。
“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这是实行大部门体制的主要目标和总体要求。全面把握这个目标和要求十分重要。只要目标选对了,未来稳步推进大部门体制就会很顺利。我认为,实现大部门体制是一个选准方向、逐步推进的过程。这是因为大部门体制的实行涉及很多部门的利益和官员的利益,各种利益关系需要协调。因此,建立大部门体制的过程将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同时,大部门体制的目标是推进政府转型。正是在这个前提下,十七大报告提出了“加大机构整合力度,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
实行大部门体制不仅取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也取决于社会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的改革进程。实行大部门体制的目的是为了适应政府职能转变、提高决策的效率和决策的科学性。只有把政府决策、执行和监督职能分离开,并相互制约,才能形成良好的权力运行机制。如果没有这些配套改革,大部门体制的实行将会十分困难。目前,政府自身改革最大的问题不是减少机构和精简人员,关键是要围绕推进政府改革的大方向,加强中央政府的决策职能。在这种情况下,决策、执行和监督职能要相对独立。所以,建立大部门体制的体制机制设计一定要合理。
现在有一部分部委,应当是政策决策的最高机构,但却在相当大程度上管钱、管人、管资源的分配,把精力用于执行职能层面;另一方面,某些政策决策权又被相对集中到某些综合部门,从而导致了决策主体和决策责任的缺位。
(摘自《新世纪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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