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13日电 据香港《明报》报道,2006年亚洲小姐选举“最上镜小姐”曾敏,去年底在香港铜锣湾中央图书馆偷取一本潮流杂志,她12日在东区法院经审讯后被裁定罪成,判?1000元。
裁判官指杂志属公物,被告的行为令公众失去阅读机会,这次虽下令?,但他提醒被告,如有重犯或需入狱。
选美后在亚视当艺人的曾敏(22岁)被控一项偷窃罪,她否认控罪,经审后被判罪成。
辩方求情指曾敏从加拿大回香港后参选亚姐,其后获聘为亚洲电视艺员,月入8000元,事件发生后已被暂停合约,涉案物品只价值20多元,请求轻判。
事发当晚截停被告的谭姓女保安员供称,去年12月15日晚上8时许,她在中央图书馆地下南面出口当值,被告穿过防盗装置时警钟响起,遂把她截停调查,发现其公文袋穿过装置时防盗铃声大作,她要求被告打开公文袋,搜出一本《Dolly》杂志。
被告表示杂志为自己所有,但谭翻开杂志,发现上面盖有“请勿撕毁”、“青少年图书馆”的印章,怀疑她偷取图书馆物品,把她带往馆长室处理,并在房间外听到曾向馆长称杂志属友人所有。
曾敏自辩时说,当日傍晚约6时到达图书馆6楼,取了涉案杂志与一本书籍翻看,而杂志上其中一口钉已经松脱,其间手机响起,曾接听时手上的公文袋、图书与杂志散落一地,忙乱间把所有东西放回袋中,但没有发现杂志封套已与内页分离。她辩称初时没有细看,故向谭表示杂志为自己所有,她又否认曾指杂志属友人所有。但裁判官认为上述连串事件“未免太巧合”,裁定被告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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