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三届行政长官选举将于七月二十六日举行。二十五日中午,选委划填选票的专用印章及选票样本向媒体公开。图中右侧蓝色“√”图案为盖章后效果。 中新社发 毕永光 摄
中新网7月26日电 (刘羡 魏恒)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三届行政长官选举今日举行,由300人组成的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委员将投票选出新一任行政长官。虽然前特区政府社会文化司司长崔世安是唯一候选人,但根据《行政长官选举法》规定,仍必须获得超过选委会全体委员半数选票,即超过150票才可成功当选。
此前崔世安获得286名选委的提名。分析人士指,崔世安在最近两周的竞选活动期间,广泛走访社会各界,介绍政纲、听取意见,社会认同度进一步提高,高票当选应在情理之中。
行政长官选举投票站设在澳门东亚运体育馆国际会议中心,会场内外均张贴有醒目的选举指示标志。选委会全体选委必须于7月26日早上9时至10时携带本人的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及行政暨公职局签发的投票权证明书报到及进场。活动现场的入口处将设立体温测量装置,发热或身体不适者将在隔离区投票或在医护人员特别照顾下继续参与选举活动。
根据选举管委会介绍,上午10时选举开始,由工作人员向选委发放选票,选委划票期间传媒退场。接下来是投票、点票、唱票环节。本次选举中选委将使用投票站提供的专用印章填划选票。该印章为圆形,盖章后为一蓝色“√”图案。得票结果宣布后,管委会主席向总核算委员会主席递交选举文件,随即进行总核算工作。最后由选举管委会主席宣布选举结果,行政长官候选人进场接受祝贺。整个选举过程澳门电台中文及葡文频道、澳广视中文台及葡文台将作现场直播。
投票次日为上诉期,候选人或其代理人可以提出上诉。无论有否上诉,选举结果最终由澳门终审法院确认并在特区公报刊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行政长官由年满40周岁,在澳门通常居住连续20年的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任期5年,可连任一次。澳门首任行政长官何厚铧1999年当选后已连任一次,任期到今年12月19日结束。新当选的行政长官候任人经中央政府任命,将于今年12月20日,即澳门回归10周年纪念日正式就职。崔世安如顺利当选,将是澳门第三任特首,也是澳门的第二位特首。
参选道路平坦未遇对手
此次选举自2009年3月3日起拉开帷幕。根据澳门《基本法》和《行政长官选举法》,行政长官由选举委员会选举产生。第三届行政长官选委会由7个界别300人组成,其中254名委员以间接选举产生。第三届选举委员会选举由3月3日起至3月17日接受参选人提名。
4月26日,澳门特区第三届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委员正式产生。选委会由澳门工商、金融、文化、教育、专业、劳工、社会服务、宗教等各界人士及立法会议员的代表、澳门地区全国政协委员的代表等人士组成,澳门地区全国人大代表是当然选委。
5月4日,澳门特区第三届行政长官选委会300名委员名单在当日出版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刊登,选委会依法正式生效,此举标志澳门第三任行政长官选举进入关键阶段。
5月12日,澳门特区政府社会文化司司长崔世安召开记者会,宣布请辞现职并参选第三届澳门特区行政长官,成为宣布参选的首位“重量级人士”。
5月14日,国务院依照《基本法》有关规定,根据澳门特区行政长官何厚铧的报告,批准崔世安为参选澳门特区行政长官辞去社会文化司司长职务,从即日起离职。
5月25日是澳门第三届行政长官选举参选人领取提名表的首日,崔世安的参选代理团队首先领取了提名表。当日下午,崔世安发表参选宣言。
崔世安6月16日下午前往行政长官选举协调中心,递交286位行政长官选委会委员对他的提名。由于委员总数为300人,而候选人最少要取得50个提名,即崔世安已经必定成为第三届澳门特区行政长官唯一候选人。
澳门行政长官选举管理委员会7月6日下午张贴确定接纳的第三届行政长官选举候选人名单,崔世安正式成为特首候选人,也是唯一候选人。这意味着崔世安成为第三届澳门特首选举候选人的法律程序已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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