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规定经营亏损单位可申请降低公积金缴存比例
2008年06月03日 08:01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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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11日,读者在湖北宜昌市新华书店里查看有关住房公积金的读物。据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日前在全国纠风工作会议上称,2008年住房公积金专项治理工作将认真排查和处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存在的资金风险,重点对违规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挤占挪用资金等违纪违法问题予以处理;对历史遗留的风险资金坚决予以回收和妥善处置。统计显示,目前全国累计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已超过1.1亿人,缴存总额达16000亿元,缴存余额9600亿元,通过提取和发放个人住房贷款,累计帮助4700万职工家庭改善了住房条件。 中新社发 刘君凤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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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北京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统一为12%。但如果由于经营亏损,缴存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可以向公积金部门申请降低缴存比例。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昨天公布了单位申请降低缴存比例、缓缴住房公积金的标准。
此外,由于经营亏损,或特殊原因造成资金周转困难,暂时不能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可申请缓缴公积金。(记者马力)
【编辑:闻育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