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紫玉山庄业主许先生与北京集祥物业公司再次在朝阳法院当庭对峙。许先生状告对方名为采取酬金制的物业收费方式,实则乱收费。据悉,这是业主首次对物业公司酬金制的收费方式提出诉讼。
许先生是紫玉山庄业委会筹备组的成员之一。他说,目前,集祥公司收取业主12.5元每平方米每月的物业管理费。但他在《房屋使用、管理、维修公约》中发现,集祥公司约定:“如某会计年度所收的款项不足以支付该年度发生的所有开支后,管理者可准备一份修改后的管理预算,确定每一产权人应加付的数目……”
许先生对此表示质疑:“这就是说,他们采取包干制的收费方式,而非酬金制。酬金制意味着物业费每年都有上下变动,集祥公司却每年雷打不动地收12.5元……几年来,物业公司多收了上千万元!
许先生曾委托律师调查了集祥公司向有关政府部门公开的历年来收支情况,并委托审计部门计算出,仅仅2004年一年,他就多交了5万多元物业管理费。
昨天,许先生要求集祥公司公布自己的收支情况,并返还自己多交的5万多元物业费。法庭上,集祥公司工作人员对许先生“酬金制还是包干制”的提法未做任何回应,并当庭提出反诉,要求许先生交付此前拖欠的物业管理费。
昨天,鉴于双方均提交了新的诉讼请求,法官要求双方准备相关证据后择日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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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收费的两种方式
据忆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劲松介绍,物业收费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包干制,一种是酬金制。
包干制,是指业主支付固定的物业费,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管理企业承担。
酬金制,是指物业公司按照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管理产生的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承担。(王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