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建委发布《关于开展北京市房地产经纪行业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建设部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也出台了《房地产经纪执业规则》!斗桨浮酚搿豆嬖颉吠敝赋,房地产经纪机构在从事二手房交易时,严禁现金收房、吃差价的行为。然而,《市场报》记者近日对北京市部分二手房中介机构进行调查时发现,现金收房的行为仍禁而难止,并出现了许多变相的新手法,可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换汤不换药,逃不开的现金收房
“现在政策规定不能现金收房,不过您既然急等着钱用,我有个亲戚正好拆迁也想买套房,您看?”第一次听到这句话,急需转让住房的郑女士非常高兴,谈一次就找到买家,好事!房子卖谁不一样,而且既然是工作人员的亲戚,等于多了个人担保?上感牡闹E慷嘧吡思讣抑薪楹蠓⑾,怎么这么“巧”?连着好几个中介工作人员都有亲戚或朋友什么的想买房,这房究竟是卖给谁?
“我们是大公司,讲的就是公平公开。我看您既然想快点卖房又想卖个好价钱,最好和我们定个限时限价合同,如果卖的价钱比您定得高,高出的部分按比例分成。我跟您说句实话,出来工作都是为了养家糊口,有分成业务员跑得才卖力。我们就是靠这个吃饭,交给我们卖绝对比您自己卖省心省力价钱还高!敝E扛找惶婢醯米约河錾狭恕笆党先恕,差点就签了合同,可转念一想,分成的钱是给在了明处,可佣金也是实实在在的,中介公司到底靠什么“养家糊口”?中介费还是差价?
“跟我们签一个独家代理合同吧。您看什么价钱合适?我们保证在规定时间售出,如果没做到会付给您相应的违约金。您只要留下房本和钥匙就什么都不用管了,我们的业务员会在第一时间让您看房!
“这些都是变相的现金收房!币晃灰的谌耸客嘎,由于中介公司在“现金收房”行为中只是一个过渡者,不需要支付各种税费,利润空间很大,一直是二手房交易中应用最为广泛的手段。一套售价60万元的房产,采取现金收房方式完成交易,中介公司的利润可达该房售价的7%至10%,而正规经营下,中介公司收取的佣金在3%以内,二者利润相差悬殊。政府虽然明令禁止,但面对巨额利润,不少中介公司仍然采取各种“变通”方法企图控制房源,争取自身利润的最大化。
开方不抓药,资金安全谁监管
很多中介公司挪用客户资金的做法,实际上相当于自办“小银行”,开设的门店就等于银行的营业网点。门店越多,吸纳的房款就越多,可以倒转腾挪的空间就越大。
“我们实行POS机刷卡资金监管业务9个月来,各类资金监管业务仅占总业务量的19.4%!北本┲性夭芫砝钗慕鼙硎,“其中POS机刷卡的资金监管业务的业务量仅为5.12%,存入经纪公司监管账户和卖方账户的资金监管业务为14.28%!本萘私,除了中原地产,我爱我家、链家机构、中大恒基、顺驰等大型房地产经纪公司也开展了资金监管业务,但实施资金监管的比率均没有超过20%。除了放款和退款手续的繁复,以及POS机到账时间滞后都给资金监管带来一定困难以外,很多客户尚未深刻认识到资金监管的重要性也是原因之一。
业内人士透露,虽然目前没有确切的统计数据,但是可以肯定的是中介公司挪用客户资金的行为是比较普遍的,因为蛋糕庞大且缺乏监管,包括一些大的中介公司都很难经得起诱惑。然而,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为了保证客户资金安全推出的监管方案却面临无人喝彩的尴尬境地。
据了解,目前中介公司参与房屋交易时,一般都是要求购房者在合同签订的3天内,将首期款(一般是售房款的两到三成)打入指定银行账户,进行资金监管。等到国土房管部门登记,合同生效后,中介公司才会把房款付给卖方。由于目前没有严格的法律限制,购房款在中介公司账户上的停留时间短则一个月,长则半年或更久。
由于铺面多、业务量大,加上没有监管,一些不法的房地产中介就利用收、付款的时间差,采取“拆东墙补西墙”的办法,挪用这些资金,用于炒房、炒股、开设门店,追求短期利润。
地产分析人士尹香武说,很多中介公司挪用客户资金的做法,实际上相当于自办“小银行”,开设的门店就等于银行的营业网点。门店越多,吸纳的房款就越多,可以倒转腾挪的空间就越大。因此一些中介公司热衷于“超常规发展”,开设的分公司、门店很多,但交易量却很少,其原因就在于中介公司“醉翁之意不在酒”。
漏洞谁补?规则不能替代法律
全国房地产经纪行业从业人员只有1%是有资质的,有不少“黑中介”根本没按建设部规定领取营业执照并到有关部门备案就开业。
“可以说,中介公司在近两年的房地产市场中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他们的所作所为,在某种程度上是助推了房价的虚高!币晃环康夭芯孔冶硎,从这个意义上解读《规则》的出台就不难理解国家有关部门的苦心,政府有关部门显然是想将“调控风暴”刮进这个曾经的“死角”,从而巩固宏观调控的成果。然而,是什么原因使得规则和方案难以落实呢?
“我们是行业协会,所以规则和业务合同只具有引导示范作用!敝泄康夭兰凼τ敕康夭腿搜Щ岣被岢ぜ婷厥槌げ袂慷悦教逭庋馐。而房地产法律专家、中济律师事务所吴元明律师则表示:“因为规则和方案并未从根本上解决房地产经纪行业的问题。这个行业违规现象多发,主要还是缺乏专门的法律法规!蔽庠髀墒θ衔,由于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对房地产经纪行业从业人员和机构的资质没有强制性规定,使该行业市场进入门槛很低,行业混乱几乎不可避免。
据柴强介绍,虽然建设部有关文件规定:房地产经纪人必须是经过考试、注册并取得《房地产经纪人资格》的人员。但目前取得全国房地产经纪资格的人数只有27311人,截至今年10月,获得初始注册的只有16466名。而据保守估计,全国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的机构在3万家以上,从业人员超过百万。
“也就是说,现在全国的房地产经纪行业从业人员只有1%是有资质的,这个行业能不混乱吗?”柴强表示,为此,国家建设部、发改委、工商总局正在大力推进房地产经纪人执(职)业资格制度,希望通过房地产经纪合同范本,并附资质人员签名等措施,改变行业的混乱局面。但是,有不少“黑中介”根本没按建设部规定领取营业执照并到有关部门备案就开业。如北京市建委统计资料显示,京城目前具备营业执照和资质证明的房地产经纪公司只有2600余家,而实际从事经营的则有6000家左右。
“这是没有完善的监管体系造成的法律漏洞!蔽庠髀墒θ衔,“对于房地产经纪行业的管理涉及建设部门、工商部门、行业协会等,由于权力分散责任不明确,造成了谁都管,谁都管不了的局面!
近两年房价持续走高,各地的中介公司发展随之也步入“快车道”。据房管部门统计,目前,仅深圳通过政府认可的房地产中介经纪机构就有190多家,从业人员2万多人,门店数量达到3000多家。蜂拥而起的店面、同质化的服务,导致房地产中介市场的竞争日益激烈,不少中介公司为了赚取利润,不惜欺诈消费者,或是偷税漏税。以至于吃差价已成为地产中介公开的秘密。
而比吃差价更为恶劣的是,由于监管缺位等原因,一些地方的房地产中介公司挪用客户房款的现象比较严重,并将所挪用资金用来炒房、炒股、开设门店等。这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也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不利于当前的房地产宏观调控;在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曝光的12起恶性房地产交易诈骗案中,涉案金额动辄上百万直至几千万,大量的客户资金和银行贷款无法收回,甚至潜伏着引发金融;奈O。此外,房产中介通过现金收房囤积居奇,还会造成局部地区的房价虚高,扰乱房产中介市场的正常秩序。
(文章来源:市场报 作者:王立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