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限价商品住宅销售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前日获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其新增加了年收入限制的购买条件:即个人税前年收入在10万元以下,家庭税前年收入在20万元以下才能购买限价房。昨日,广大市民热议限价房新政策,对购房新增加年收入限制表示欢迎,但对政府提出的没有专门设定收入审核程序,只是进行事后监管和处罚进行约束有所争议。有市民担心没有事前审核会使部分人浑水摸鱼买了限价房,但也有专家认为此举利于操作。
据了解,“关于2007年和2008年广州市限价商品住宅销售对象、最高销售价格标准的公告”规定,申请购买限价房的个人和家庭要“如实自行申报”税前年收入情况,却没有专门设定收入审核程序。
《办法》为避免申请人不如实申报收入骗购限价房,设计了比较严格的事后处罚措施进行约束。首先是购前公示:申请人收入情况在购房前将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其次是购后追查:公示期间未能发现虚报、瞒报收入情况的,购房后一经举报或发现,将收回房屋,永久取消购买限价房资格,并依法依约追究法律责任。
对于为何这样操作,政府部门有关负责人解释,由于我国信用体系建设滞后等原因,居民的实际收入状况很难准确核实,加上中等收入群体范围较广、人数较多、收入层次也比较复杂,如果相关政府部门采取主动事前审查的办法,需要投入大量行政成本来审核和监管,而且审核监管工作的全面性、准确性和及时性也难以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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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举利于操作
房地产专家韩世同表示,增加了限收入购买条件后,如果要进行专门的年收入审核,要花大量的人力物力,其操作难度大,限价房销售时间会不断被延长。相反只是进行事后监管,可操作性会大很多。
他表示,该项限收入的条件仅是限价房购房条件中的辅助性条件,是把一部分富人从原购买条件中剔除出来,是防止漏网之鱼。有业内人士表示,制定限价房的政策,政府也是摸着石头过河的,没有经验借鉴,增加年收入限制此举是好的,至于监管问题要结合操作实际来做,并不断调整,“现在出台什么政策都会有争议,但总比不出台政策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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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心不审核难限制
对此规定,有市民表示担心。市民黄先生说:“既然连政府部门都不能核实申请购房者的年收入情况,作为普通市民就更不知道了,那怎么进行举报呢?而且作为一般市民,难道会去仔细看公示,找找谁是认识的,再看他是否符合购买条件,然后去举报吗?”
市民朱阿姨则说:“如果不设专门部门审核,申请时最多也就是看看单位开出的收入证明。但实际上现在炒股收入成为一部分人的主要收入,这方面根本监管不了;褂懈鎏寰痰娜四晔杖攵嗌儆秩绾沃滥?”她建议政府部门事前做好审核监管,更利于操作。
10万元门槛过高还是过低?
对于新政策,税前个人年收入10万元以下、家庭税前年收入20万元以下的购房门槛,这一标准是高是低也有不同看法。
市民:还可以低一些
市民林先生表示,个人税前年收入10万元,就是税前月薪8333元,从这个限制来看,能达到购买标准的人很多,可限价房量不大,申请购房者的中签率会很低!跋M庖槐曜寄芙档鸵恍,让真正需要购买限价房的市民买到限价房!彼。
同创卓越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赵卓文也表示,个人税前年收入在10万元以下的标准可能定得偏高。因为根据税务部门统计,广州年收入12万元以上申报个税的才有9万多人,购买限价房的收入标准定在10万元,也就把大多数中高收入群体包含在内了。
业界:太低不公平
对于该标准,限价房开发商则表示合适。保利西子湾相关负责人表示,个人年收入在10万元以内的市民,正好是他们的购房对象。另有开发商表示,如果标准定得过低,限制过大,对开发商也是不公平的。因为早期推出的多幅限价房地并没有限制购买对象,现在已经增加了不少条件,如果再大幅度提高限价标准,会影响楼盘销售。一开发商说:“限价房本来就是微利项目,开发商主要看中楼盘快速建设快速销售,卖得太慢了甚至连成本都收不回呢!
有业界人士表示,政府部门估算经济适用房购买对象是年收入6万元左右的家庭,而把限价房的收入标准定在20万元以内,是进行一个衔接,还是可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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