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近铂宫
一些楼层窗户已经破碎
铂宫国际中心坐落于繁华的朝外商圈,距东二环朝阳门直线距离只有半公里。周边拥有国家外交部、丰联广场、泛利大厦、蓝岛大厦、中国人寿大厦等众多城市经典建筑。
作为高档公寓,铂宫具备名副其实的气派。然而,就是这样一座雄伟建筑,却在宣称“只为400人而建”的5年后,变得一派荒凉。
走访铂宫,并未像记者想象得那样复杂。一个上午,记者从铂宫的南侧入口进入,在无人阻挡的情况下顺利地参观了备受争议的铂宫5座高搂。
与外表看起来的气派截然相反,在几座写字楼前,记者放眼望去,发现16层高的建筑几乎清一色没有住人的痕迹。没有窗帘、甚至一些楼层连窗户都已经破碎。B座一家商务快餐的门帘还在,但大门紧锁。
“现在就只有D座和B座有人入住!笔卦诼デ暗囊晃槐0哺嫠呒钦。随后,记者以买房为名,进入了汤镇宗与铂宫发生纠纷的当事楼盘D座。乘电梯进入地下室,发现该建筑共有三层地下室。除一层作为停车场使用外,目前多数空间闲置。
其它案例
拖欠宣传费
京隆成被告
北京本色视觉图文设计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新天,是与京隆房地产开发公司对簿公堂较早的一位原告。
2002年9月25日,本色公司与京隆公司签订合同,约定京隆公司委托本色公司负责铂宫项目的广告策划、创意、设计等工作;合同约定共6个月,每个月的服务费为9万元。尔后因被告资金紧张,合同于2002年12月1日暂停执行。合同实际履行期为两个半月,应付服务费为22.5万元。但京隆公司仅支付了首款5万元,余款17.5万元未付。
2004年5月,朝阳法院做出一审判决,京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本色视觉图文设计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广告费17.5万元。
宣判后,京隆公司并未上诉。
近日,记者多次联系李新天,想了解执行情况,但未果。
业主刘荣桥
索要产权证
业主刘荣桥,与汤镇宗的境遇如出一辙。
2004年1月,刘荣桥与被告签署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刘荣桥购买被告预售的铂宫国际中心B座的一套房屋。合同签订后,刘荣桥依约交纳了购房款,并于2005年1月5日办理了收房手续。
但是收房后,刘荣桥发现诉争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诉争房屋内没有上下水、供电、空调、燃气、消防、化油池、排烟道等设施,且诉争房屋因被告责任一直不能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刘荣桥随后将开发商京隆房地产公司告上法庭。
2007年初,朝阳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京隆房地产开发公司应于判决书生效后7日内,给付原告刘荣桥违约金17万余元,并协助办理房屋的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昨天,记者联系到刘荣桥的代理律师——北京仁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孟宪生,据孟宪生介绍,刘荣桥已申请了强制执行,但目前尚未收到赔偿,和汤镇宗的情况一样。
业主郑兴宝
要求双倍赔偿
郑兴宝,曾经也是铂宫国际中心的业主,2004年9月,郑兴宝轻信开发商的话,买下了铂宫国际中心C座的一栋房屋。但是后来发现,自己所买的C座竟然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
郑兴宝随后委托北京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谢鹏代理此案,将开发商告上法庭。
据谢鹏介绍,朝阳法院于今年6月一审支持了郑兴宝的诉讼,判京隆房地产开发公司给郑兴宝退房,并赔偿郑兴宝首付(100多万)的40%。但是考虑到房子价格的上扬,(当初买房时每平方米近售1.2万元),郑兴宝提出上诉,要求法院判开发商双倍赔偿。据了解,目前该案还在二审过程中,尚未宣判。(邹乐)
[上一页] [1] [2] [3]